養殖場所處的區域被納入征收范圍后,鄉政府以拆除違章建筑的名義對其實施了非法拆除。在圣運律師幫助下,法院當庭宣判鄉政府拆除行為違
案件:拆違促拆遷 養殖場被拆除
正常經營了12年的養殖場突然成了違章建筑,而且說拆就拆,丁先生覺得其中定有貓膩。后經調查了解才得知,原來在2019年12月,當地征收部門發布了《關于鳳北安置區A地項目(蘆屯自然村區域)房屋及附屬物征收公告》,按照公告所示,丁先生的養殖場也被納入了征收范圍。征收必然面臨補償安置,丁先生和征收方經過多次磋商,卻未能達成安置補償協議。因此,2020年底,鄉政府就找出拆除違章建筑的理由,對丁先生的養殖場的圍墻進行了拆除。
【決戰庭審】 法院當庭宣判鄉政府違法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和團隊辦案律師通過分析研判,找到關鍵證據:丁先生持有的一份經過征收方審批同意擴建養殖場的材料。該證據材料可明確證明丁先生的養殖場并非違建,而是經鄉政府批準后依法建立的。因此,鄉政府的拆除行為,屬于打著拆違建的幌子來征收拆遷,明顯屬于違法行為。在庭審中,王有銀主任團隊主辦律師經過充分的庭前準備和精彩的代理發言,法院對本案當庭宣判:征收方拆除養殖場部分圍墻的行為違法,并限期將圍墻恢復原狀。
施工隊已上門恢復原狀
丁先生在王有銀主任和主辦律師的指導下火速提起沒有合法手續執行申請。隨后,法院派來施工隊代替鄉政府來施工,并由鄉政府承擔所有費用。“這其實也等于是鄉政府自己來給我們恢復原狀。”丁先生起床后第一時間聯系上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時,心情難掩激動。他說,拿到勝訴判決后對于能否得到執行還是心存疑慮,但是截至到當天下午工程量恢復的有90%以上了,心底的石頭終于落地。
與丁先生一樣,圣運律師在接待的眾多咨詢中,很多老百姓都對勝訴后的執行存在諸多疑慮。本案執行整體非常順利,短時間就落實了。王有銀主任表示,行政機關敗訴后必須尊重生效裁判,否則要承擔更大的責任。作為被征收老百姓,要從正面和側面兩個角度來督促執行落到實處。從正面來說,要迅速提起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沒有合法手續執行,法院如果不立案或者案件毫無進展,就要找上級法院依法監督。從側面來說,因為拆除行為往往涉及某個片區整體的征收等,不是孤立的個案。所以除了本案現有生效判決確認了的違法行為外,當事人從側面繼續追問其他方面的違法行為,給其足夠的壓力,讓政府履行生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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