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強拆證據滅失怎么辦,強拆證據滅失可以先拍攝目前房屋的狀況。第一,關于房屋方面。一定要對房屋的內部、外部進行全方位的拍照錄像,尤其是房屋的內部結構、外部狀態和室內裝潢等。第二,一定要拍攝強拆過程和強拆人員,特別是強拆領導。第三,及時報警。
強拆證據滅失可以先拍攝目前房屋的狀況。
第一,關于房屋方面。一定要對房屋的內部、外部進行全方位的拍照錄像,尤其是房屋的內部結構、外部狀態和室內裝潢等。
第二,一定要拍攝強拆過程和強拆人員,特別是強拆領導。
第三,及時報警。在強拆時,如果公安拒絕出警,一定要保留好電話錄音等證據。我們就可以在后續的維權行為中,追責公安機關的不作為。并且一定要注意,公安機關是不可以進行拆遷工作的,一旦公安人員參與拆遷,就要進行拍照錄像,保存證據。
第四,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身安全,若對方有暴力行為,一定不要正面沖突。如果有受傷的情況,及時就醫并且保存好驗傷報告。
面對強拆,以暴制暴的行為本身就是錯誤的。保存好證據才是關鍵。一定要小心謹慎,多種方式拍攝和進行保存,防止拆遷方采用暴力搶奪、銷毀證據。
一、自己土地建房被強拆怎么辦
自己土地建房被強拆的話,可以先到公安局進行報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廠房遭受到非法強拆的,被拆遷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利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可以進行強制拆遷的條件:
1、拆遷當事人向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裁決,所以適用行政強制手段拆遷的前提條件是拆遷當事人向行政機關提出了行政裁決的申請。
2、行政機關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并依法進行了調解:當事人向行政機關申請裁決的,應當遞交《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程》第5條和第6條規定的相關資料,并經行政機關審查決定受理以后,進行調解。
3、已經落實了補償安置:《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程》第19條規定,“拆遷人未按裁決意見向被拆遷人提供拆遷補償資金或者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4、已經依法組織了聽證。
5、強制拆遷的裁決已經通知被拆遷人,被拆遷人拒絕自行搬遷。
6、已經進行了現場公證和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拆遷應當嚴格依法進行,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
房屋被違法強拆不在現場沒有保留證據的,可以通過收集證人證言等來作為證據起訴對方,必要時可以委托律師介入。并且房屋強拆必須按照以下的步驟來進行:
1、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執行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
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
4、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并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在場人員核對后,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
5、物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
6、強制執行騰出的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
實施強制拆遷的時候,不得采取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非法手段進行。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遇到強拆沒有證據的話就只能通過鄰居的證詞來作為強拆發生的證據來起訴了。起訴之后申請國家賠償。但是遇到強拆也應該才去正確的方式來應對,采取暴力的方式阻攔強拆的話肯定是起不到預想的效果的,同時還會使自己受到傷害。
如果自己外出被拆遷方突然襲擊強拆的,沒有收集證據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收集當時在場證人的證言作為證據起訴,如果有疑問或者不懂得法律程序也可以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法強拆應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違法強制拆遷可以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責任以及刑事責任。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根據規定房屋已經被強拆怎么辦
房屋已經被強拆的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投訴。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工作的指導。
第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強拆如何保留證據
●強拆如何取證
●強拆的舉證責任
●強拆立案證據要哪些
●政府違法強拆造成證據滅失
●強拆訴訟怎樣提供證據
●如果遭遇強拆沒留下證據怎么辦
●強拆如何取證
●強拆怎么定性
●強拆怎么取證
● 最高法案例:被征收人房屋因強拆滅失而無法評估時,可參照與之相鄰的其他被征收人的
內容審核:黃旭暉律師
來源:臨律-通常強拆證據滅失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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