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臨時建筑期限的房子,主人沒有在場,直接破門而入強拆合法嗎?,在房屋主人不在場所的情況下,擅自拆建筑是違法的。對房屋主人的建筑物進行拆除時,必須在拆除之前對房屋主人下達書面的催告通知,責令房屋主人限期拆除。房屋主人限期沒有拆除,必須通知房
在房屋主人不在場所的情況下,擅自拆建筑是違法的。對房屋主人的建筑物進行拆除時,必須在拆除之前對房屋主人下達書面的催告通知,責令房屋主人限期拆除。房屋主人限期沒有拆除,必須通知房屋主人到場,才能實行強拆。法律依據:《行政強制法》第十八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實施前須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經批準;(二)由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實施;(三)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四)通知當事人到場;(五)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六)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七)制作現場筆錄;(八)現場筆錄由當事人和行政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拒絕的,在筆錄中予以注明;(九)當事人不到場的,邀請見證人到場,由見證人和行政執法人員在現場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等。
老房子強拆是否合法
房屋被強拆的維權途徑是可以向當地住房管理部門投訴;可以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一年后,我的新房子被稱為非法建筑被強拆
遭非法房屋強拆的維權手段為:一旦房屋被非法強拆,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方式來維權。提起行政復議的機構為強拆部門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訴訟的機構為當地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第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第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第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違章建筑超過2年不允許強拆嗎?
1、違章建筑超過2年同樣允許強拆。由于違章建筑缺乏相關手續,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響城市公共空間、破壞生態環境等特點,無法隨著時間遷移成為合法建筑。
2、對于不合法的建筑物,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可以隨時進行拆除。
鄉下修路,強拆我的房子,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補償
一、房子被拆了,補償不合理怎么辦1、房子被拆了,補償不合理處理方法如下:(1)一般情況下,如果對拆遷補償不滿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協調;(2)如果協調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進行裁決;(3)如果是非正常拆遷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二、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有什么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如下:1、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償協議應當包括貨幣補償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內容;2、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補償協議應當明確實行調換的房屋的價格、結構、面積、位置以及差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內容;3、其他需要在補償協議中列明的內容,補償協議至少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一份原件;4、協議中需要明確搬遷費用。如果提供周轉用房的,要明確周轉用房的相關信息;如果是讓被拆遷人自己租房的,需要列明臨時安置補助費數額、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
違章建筑能強拆嗎?
違法建筑在一定情形下是能強拆的。法律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并且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該內容由 范曉峰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法律分析:臨時房屋一般指臨時建筑,臨時建筑是指必須限期內(一般為不超出二年)拆除、且結構簡易的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同時也包括因工程需要而使用鋼、鋼筋混泥土、水泥、磚、木、石等其它耐久性材料的,二年內必須限期拆除的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例上海世博會部分館場等臨時性展示用房)。臨時建筑建設前也須經規劃、國土、建設等部門批準,規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出二年。
臨時建筑是指單位和個人因生產、生活需要臨時建造使用,結構簡易并在規定期限內必須拆除的建(構)筑物或其他設施。比如:窩棚、工棚等棚屋及短期性質的展示用房(樣板房、展覽房)等。在結構上不得超過兩層,在建筑用材上除工程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等耐久性結構形式。
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在法律上作出強制性規定,按照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規定:“臨時性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出二年,并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臨時建(構)筑物不予確權發證,不得改變使用性質,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使用的,建設單位應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且延期申請只能一次。已超過兩年期限而未獲準延期,那么它在性質上屬于違法建筑。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九條 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
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延期拆遷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
法律分析: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建設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準。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四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建設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準。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
內容審核:石珊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超過臨時建筑期限的房子,主人沒有在場,直接破門而入強拆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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