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強拆后又要求賠償怎么辦,根據法律的規定,按照正當、合法的拆遷程序,房屋的征收補償應當包括房屋本身的價值、搬遷過渡費、停產停業損失、政策性獎勵等內容。但是因違法強拆導致的賠償標準不能低于依據征收確定的補償標準,除此之外,一般還包括因違
根據法律的規定,按照正當、合法的拆遷程序,房屋的征收補償應當包括房屋本身的價值、搬遷過渡費、停產停業損失、政策性獎勵等內容。
但是因違法強拆導致的賠償標準不能低于依據征收確定的補償標準,除此之外,一般還包括因違法強拆導致的室內物品損失等。
在土地、房屋征收過程中,對因違法強制拆除造成被征收人房屋等相關財產損失的,參照土地征收補償標準予以行政賠償,確保被征收人因違法強制拆除行為造成損失獲得的行政賠償,不低于行政機關合法征收拆除房屋給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補償。
一般而言因違法強制拆除引發的行政賠償,為體現對違法征收和違法拆除行為的懲戒,并有效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賠償不應低于因依法征收或拆遷所應得到的補償,即使房屋已經滅失,一般也不應低于賠償時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類似房屋的市場價值。
違法建筑被強拆怎么辦
一、違章建筑分類:可補正的違章建筑和不可補正的違章建筑1、可補正的違章建筑:故名思議,即將違章建筑轉化為合法建筑。參見《城鄉規劃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允許對違法建筑進行改正,只有無法改正的才限期拆除,并且在拆遷時不予補償。另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1款規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2、不可補正的違章建筑:即不能通過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建筑物,則應為終局性為違法建筑,應由建筑人負責拆除。二、違法建筑糾紛實務問題處理(一)涉及不動產物權歸屬爭議的法律處理(違法建筑建造人或管理人提起訴求)1、物權確認請求權:——法院不予受理;2、物上請求權:—— 法院不予受理?!?如受理,以當事人不適格為由裁定駁回起訴。3、相鄰關系糾紛:——法院不予受理;——如受理,裁定駁回起訴。4、繼承上的權利:——法院不予受理。(二)違法建筑債權糾紛法律處理1、違法建筑租憑合同:A.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合同有效。B.其他——合同無效,可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2、違法建筑買賣合同:A.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合同有效。B.其他——合同無效,應依據《合同法》第58條確定的原則來處理。3、違法建筑設定抵押權的:A.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抵押合同有效,在此情形下抵押權由于未登記,因此抵押權未設立,該抵押物只能作為抵押人的普通財產來承擔普通債權的清償責任。B.其他——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未設立。(三)侵害違法建筑物糾紛法委處理1、違法建筑建造人或管理人基于違法建筑物“不動產所有權”提起的訴:A.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應予受理。B.其他:——一般,不予受理;——如受理,以當事人不適格為由裁定駁回起訴;——但故意拆除、毀損違法建筑是違法行為,加害人應受到適當的民事制裁。2、違法建筑建造人或管理人基于違法建筑物“動產所有權”提起的訴:——法院應予受理,但此時所保護的價值,不是作為不動產建筑的價值,而是作為建筑材料的動產的價值,依法給予保護;對于違法建筑物的建造費用,如工人的工資等,是否應予以保護,此時要看侵權人主觀狀態,若侵權人主觀系故意或重大過失,則應承擔部分費用;如侵權人非系故意或重大過失,則不應承擔此部分費用。3、對違法建筑的從物造成損害的——法院應予受理,成立侵權之訴,但這種情況下侵權人只賠償損壞的動產的價植。4、違法建筑致害的損害賠償——依《民法通則》第126條和《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解決。綜上分析,對于違法建筑,法律并不是一概而論的統統不予保護,如違法建筑遭受違法強拆、故意或重大過失毀損、損害違法建筑附屬設施等侵權糾紛時,違法建筑物的建造人或管理人,應采取法律措施,維護自已合法權益。
侵權行為和違法行為怎么界定
1、違法行為是指特定的法律主體(個人或單位)由于主觀上的過錯所實施或導致的、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依法應當追究責任的行為。違法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違法是指一切違反現行法律規定的行為,包括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狹義的違法,則是指嚴重地違反法律,但未構成犯罪的行為。2、侵權行為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不法行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
房屋強拆中損壞車輛怎么賠償
1、強拆房屋造成車輛損壞的,由強拆方承擔賠償的責任,一般是依據車輛損壞時的價值進行賠償。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3、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4、【相關延伸】問: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的區別?答:1、性質不同。行政強制拆遷的執行主體是政府,動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職權,拆遷的法律責任由政府承擔。司法強制拆遷的執行主體是法院,動用的是司法力量,拆遷的法律責任由法院承擔。2、效率不同。行政強制拆遷不受訴訟的影響,即不論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訴訟的法定期限之內,不論他們提起訴訟是否已經結束,是否能夠勝訴,均不停止行政強制拆遷的執行。因此,行政強制拆遷具有系政府內部直接審批執行、不受訴訟的約束等效率較高的特點。而房地局申請司法強制拆遷是以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起訴訟,訴訟是否終結,以及房地局是否勝訴為前提的。3、社會公信度不同。行政強制拆遷由作出裁決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請執行,政府其他部門很難進行有效監督。被執行人若認為裁決或者執行裁決的強遷不當,因無阻止行政強制拆遷的法律救濟渠道,以致行政強制拆遷過程中被執行人與政府的對立和沖突時有發生。行政裁決進入申請強制執行的司法程序,系行政裁決主動接受司法監督的程序,相對于行政強制拆遷而言,其強制執行的社會公信度亦就更高。
違約行為如何區分是侵權行為還是違法行為?
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界定是違約還是侵權行為:
1、侵犯的權利不同
侵權行為所侵犯的是絕對權,其違法性體現在違反法律直接規定的、針對一般人的義務;
違約行為所侵犯的是一種相對權,其違法性表現在當事人違反自已設立的、并針對特定當事人的義務。
2、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不同
侵權行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間并不存在合同法律關系,只是由于侵權行為的發生,才在當事人間產生侵權損害賠償關系;
違約責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為前提的,只有當存在有效合同,且當事人違反合同規定的情況下,才能產生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
3、行為主體的不同
侵權行為的主體在一般情況下是不特定的,行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行為人不具有民事責任能力,不影響受害人享有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實現;
違約行為的主體是特定的合同當事人,由于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因此違約行為的主體也只能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4、承擔的責任不同
實施侵權行為將依法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
實施違約行為將承擔違約責任;
兩種責任在性質、構成上均有差別。
【相關延伸】
問:違約和侵權能同時追究嗎?
答:違約和侵權不能同時追究。在責任競合的情況下,即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民法典》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私自強拆可以是侵權行為嗎
私自強拆為侵權違法行為,按照法律規定受害人可以起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該內容由 梁廣宙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分析:強拆房屋被判決違法的,由強拆方承擔賠償的責任,依據房屋被拆遷時的價值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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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強拆勝訴后怎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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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強拆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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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違法行為強拆后又要求賠償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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