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違法的訴訟時效,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強拆違法的訴訟時效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強拆行為起訴期限●強拆違法的訴訟時效是幾年●強拆訴訟時效是多久。
強拆告拆遷辦有時效,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據我國房屋拆遷的行政法規和當地政府的政策規定,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給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選。而拆遷實踐中,拆遷人在此之前都給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發書面通知,通知他們在一定期間挑選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簽訂相關協議。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對拆遷人提供的房源沒看好而放棄,那么他要重新主張安置房屋就必須在接到選房或看房通知單后,在其規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內次日起兩年內主張自己的權利。否則就會因訴訟時效而喪失自己的勝訴權。
房屋拆遷補償訴訟時效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依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征地拆遷提起行政訴訟的時效為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訴訟時效是從作出征收拆遷決定之日起開始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按《民法總則》規定,房屋征地拆遷補償協議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房屋補償協議約定的補償給付日期之日開始計算?!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規定主要有以下幾種計算方法: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時開始計算?! ?、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計算。 5、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這里的兩年是指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人身財產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不是不搭理之后的兩年。
對拆遷補償款有異議的,應該提起行政訴訟解決,而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為六個月,從當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現在需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訴訟時效問題,一般情況下超過兩年就失去了勝訴權;二是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當然不能按照物權法處理。
您好,可以。違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限期在現行的建設行政法律法規中未作明確的規定,從具體的操作看應視違章建筑的結構,面積,拆除作業的難易程度確定一個合理的期限,一般情況下為責令違法當事人在15日內自行拆除,而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自行拆除,那么行政機關將依法按下列程序處理,直至強制拆除:一、立案:對初步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違法行為,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二、調查:執法人員7日內制作《調查詢問筆錄》及收集其它相關證據。三、審批:執法人員對違法行為調查終結后,提出處理意見,由負責人對調查結果及執法人員提出的建議進行審查,然后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決定。四、告知:擬給予處罰的,執法人員將所認定的違法事實,處罰的理由和依據處罰的具體內容告知行政相對人,收到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有向本機關進行陳述和申辯要求聽證的權利。五、聽證: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3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3日內決定是否予以聽證;行政機關應當于舉行聽證的七日前將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必要時予以公告六、處罰決定:行政執法主體作出處理、處罰決定,若不服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七、送達:把行政處罰、處理決定書送達行政相對人。八、如違法當事人在三個月的行政訴訟期限屆滿當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或行政機關可中止或停止起動強制執行程序,待二審終結后再起動強拆程序(具體時間無法確定)。九、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依法予以催告,自收到催告之日起10日內履行。十、強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若不服決定,可收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十一、拆除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將依法強制拆除。十二、執行:當事人不履行的,由縣政府責令相關部門進行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由此,依法強制拆除“一處”簡易結構的違章建筑,最快應為7個月,如遇訴訟最快應為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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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法院網-強拆違法的訴訟時效,強拆違法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投稿: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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