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李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天津市某鎮人民政府案情回顧李先生是天津市某村村民,
委托人 :李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申請人:天津市某鎮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李先生是天津市某村村民,在該村擁有合法養殖場。由于征收項目其養殖場被納入到征收范圍內,因擔心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損,李先生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圣運律師協助李先生整理了本案中重要證據,憑借多年的辦案經驗,圣運律師對案涉征收行為的合法性持懷疑態度,因此協助李先生向鎮政府申請公開母豬的情況統計表、飼養津貼資金匯總表、十年前鎮政府對養殖場的補貼明細、賬目,統計單等文件。但隨后鎮政府在答復中卻告知李先生,今年對養殖場補貼明細的相關信息不存在。對于這樣答非所問的情況,李先生提起了行政復議程序。
圣運律師認為,依據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鎮政府具有作出信息公開答復的主體資格和法定職權。本案中,李先生申請公開的內容為“2012年鎮政府對養殖場的母豬補貼明細、賬單、統計單等材料”,但鎮政府作出的《信息不存在告知書》中卻載明“2021年鎮政府對養殖場的母豬補貼明細、賬單、統計單等材料,經檢索并不存在。”鎮政府作出的《信息不存在告知書》所依據的事實不清,顯然屬于未根據李先生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具體內容進行答復,這樣的告知書應當被予以撤回。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經審理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撤銷了天津市某鎮政府作出的《信息不存在告知書》,并責令其依法重新作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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