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袁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吳忠市某區人民政府案情回顧寧夏的袁先生在當地不錯的路段
委托人 :袁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吳忠市某區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寧夏的袁先生在當地不錯的路段擁有一處房屋,由于棚戶區改造項目該房屋被納入到征收范圍內。在征收過程中,袁先生心里預期的補償數額與征收方給出的補償標準相差甚遠,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隨著征收進程的推進,袁先生收到了《征收補償決定書》,三日后,征收部門安排相關人員強制拆毀了袁先生的房屋。合法權益被嚴重侵犯,袁先生決定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在搜集了相關證據后,圣運律師認為征收行為存在明顯的違法之處,協助袁先生提起了訴訟程序。在訴訟過程中,區政府辯稱,其已經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依法作出了房屋征收決定及征收補償決定。由于當地棚戶區改造項目其啟動了征收程序,在征收過程中就補償方案廣泛征求了群眾意見,也曾采取了多種措施保障了袁先生的合法權益。
圣運律師認為,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規定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本案中,區政府在實施對袁先生的房屋進行征收時,未與袁先生達成補償協議,在隨后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書》中,雖然提到了可以在60日內申請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訴訟。但是區政府顯然在上述期限未屆滿、未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情況下,就拆除了袁先生的案涉房屋,違反了法律規定,存在顯然的程序違法之處。
訴訟結果
在圣運律師的良好建議和積極溝通下,法院采納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區政府強拆袁先生合法房屋的行為違法。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