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與招商引資政策脫鉤后招商怎么辦2025,在稅收與招商引資政策脫鉤后,招商引資工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調整和應對:一、優化投資環境提升行政效率: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為投資者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務。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交通、通訊、供
在稅收與招商引資政策脫鉤后,招商引資工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調整和應對:
一、優化投資環境
提升行政效率: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為投資者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務。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交通、通訊、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為投資者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提供優惠政策:雖然稅收優惠政策取消,但仍可以通過其他非稅收優惠政策吸引投資者,如土地租金優惠、融資支持等。
二、加強產業規劃和定位
明確產業發展方向:根據地區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明確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制定產業發展規劃。
打造產業集群:圍繞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打造產業集群,形成產業鏈上下游的協同效應。
引導投資者投資方向:通過產業規劃和定位,引導投資者向符合地區產業發展方向的項目投資。
三、加強招商引資推介和宣傳
制作宣傳資料:制作精美的宣傳冊、宣傳片,充分展示地區的投資環境和產業發展優勢。
開展推介活動:定期組織招商引資推介會、座談會等活動,邀請潛在投資者參加,加強交流與合作。
利用網絡平臺:建立招商引資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臺,發布招商信息,提供在線咨詢服務。
四、建立專業的招商引資團隊
加強團隊建設:組建一支專業、高效的招商引資團隊,具備豐富的行業知識和招商經驗。
提供專業培訓:定期對招商引資團隊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專業素養和招商能力。
建立激勵機制:制定合理的激勵機制,激發招商引資團隊的工作積極性和創新能力。
綜上所述,稅收與招商引資政策脫鉤后,可以從優化投資環境、加強產業規劃和定位、加強招商引資推介和宣傳以及建立專業的招商引資團隊等方面進行調整和應對,以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前來投資。
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稱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包括下列情形:1、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2、外國投資者取得中國境內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其他類似權益;3、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項目;4、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規范外商投資管理,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十二條國家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國際組織建立多邊、雙邊投資促進合作機制,加強投資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第十三條國家根據需要,設立特殊經濟區域,或者在部分地區實行外商投資試驗性政策措施,促進外商投資,擴大對外開放。第十四條國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在特定行業、領域、地區投資。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法律分析:
(一)財政鼓勵政策。切實落實國家、省、州出臺的涉及招商引資的各項財政支持政策。縣財政每年安排不低于 1000 萬元的專項產業發展資金(產業扶持資金),對文化旅游、新醫藥大健康、特色種養殖、農副產品深加工、特色輕工業企業在繳清當年度稅費后,可享受以下政策:
1.年納稅額在 10 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在稅收方面實行“兩免三減半”政策(即:前兩年以地方稅收留存部分為參數,等額予以獎勵,后三年減半獎勵)。
2.固定資產投資在 500 萬元(含)以上,投入運營一年以上,解決就業人員 10 人以上,且納稅在 10 萬元/年以上的企業,按審計結果數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 50 萬元。
3.主營業務收入當年達 500 萬元以上,解決就業人員 10 人以上,納稅在 10 萬元/年以上,且在縣域內有銀行貸款的企業,除政策性貼息外,剩余部分由縣級財政予以貼息(最高年貼息不超過 100 萬元)。
(二)土地優惠政策。提高土地投資強度,促進集約節約用地。加強《國務院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 號)政策的落實,對工業用地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我縣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 70%執行。
(三)金融服務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招商引資企業的信貸支持,幫助企業落戶和發展。不斷完善融資擔保體系,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為招商引資企業提供有力的融資擔保服務。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和引導作用,通過財政引導基金和獎勵政策,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等各類股權投資基金,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現代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招商引資企業的資金支持。支持有條件的招商引資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上市融資,鼓勵其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債務融資工具,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四)人才支撐政策。堅定不移地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注重招才引智,注重考察企業(項目)的人才團隊、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實現引進一個企業(項目),帶來一個團隊,鞏固發展一個產業。支持省內外高新技術企業及海內外重要研發機構落戶雷山。堅決兌現人才政策待遇,為人才搭建成就事業的舞臺,使我縣成為人才創業創新的新家園、新熱土。注重發揮鄉情親情紐帶橋梁作用,吸引雷山籍在外的企業回鄉創業。
(五)公共服務政策。加強引導各級各相關部門為外來投資者提供規范、優質的服務;結合實際給予外來投資者、企業家、管理人員、專業人才及其家屬在就學、就醫、就業、社會保障、戶口遷移、人才聘用、法律服務等方面的優惠待遇。
(六)一事一議政策。對地區發展具有戰略性、引領性作用以及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項目,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可在享受我縣相關投資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實行“一事一議”,在資金、配套服務等方面給予特殊政策支持。
法律依據:
《五個招商引資鼓勵政策》(一)財政鼓勵政策。切實落實國家、省、州出臺的涉及招商引資的各項財政支持政策。縣財政每年安排不低于 1000 萬元的專項產業發展資金(產業扶持資金),對文化旅游、新醫藥大健康、特色種養殖、農副產品深加工、特色輕工業企業在繳清當年度稅費后,可享受以下政策:
年納稅額在 10 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在稅收方面實行“兩免三減半”政策(即:前兩年以地方稅收留存部分為參數,等額予以獎勵,后三年減半獎勵)。
固定資產投資在 500 萬元(含)以上,投入運營一年以上,解決就業人員 10 人以上,且納稅在 10 萬元/年以上的企業,按審計結果數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 50 萬元。
主營業務收入當年達 500 萬元以上,解決就業人員 10 人以上,納稅在 10 萬元/年以上,且在縣域內有銀行貸款的企業,除政策性貼息外,剩余部分由縣級財政予以貼息(最高年貼息不超過 100 萬元)。
(二)土地優惠政策。提高土地投資強度,促進集約節約用地。加強《國務院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 號)政策的落實,對工業用地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我縣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 70%執行。
(三)金融服務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招商引資企業的信貸支持,幫助企業落戶和發展。不斷完善融資擔保體系,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為招商引資企業提供有力的融資擔保服務。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和引導作用,通過財政引導基金和獎勵政策,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等各類股權投資基金,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現代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招商引資企業的資金支持。支持有條件的招商引資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上市融資,鼓勵其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債務融資工具,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四)人才支撐政策。堅定不移地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注重招才引智,注重考察企業(項目)的人才團隊、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實現引進一個企業(項目),帶來一個團隊,鞏固發展一個產業。支持省內外高新技術企業及海內外重要研發機構落戶雷山。堅決兌現人才政策待遇,為人才搭建成就事業的舞臺,使我縣成為人才創業創新的新家園、新熱土。注重發揮鄉情親情紐帶橋梁作用,吸引雷山籍在外的企業家回鄉創業。
(五)公共服務政策。加強引導各級各相關部門為外來投資者提供規范、優質的服務;結合實際給予外來投資者、企業家、管理人員、專業人才及其家屬在就學、就醫、就業、社會保障、戶口遷移、人才聘用、法律服務等方面的優惠待遇。
(六)一事一議政策。對地區發展具有戰略性、引領性作用以及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項目,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可在享受我縣相關投資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實行“一事一議”,在資金、配套服務等方面給予特殊政策支持。
法律分析:
(一)、土地使用權優惠。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開發的企業,其成片開發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灘)土地租金返還80%;投資農業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用地,可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二)、外來投資企亞生產經營所需用水、電、通訊設施優先保證供應,水、電、通訊費按企業統一標準收取。(三)、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投資,購買自用住房,可視同直單位干部職工享受經濟房同等待遇,并可優先供應經濟房,根據其投資數額可免費照顧其若干親屬遷入城或集鎮入戶,屬農業戶口的,可以辦理農轉非手續,對其子女入托入學等問題優先予以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每個省區的政策都不一樣的,以余杭區政府為例對高新技術企業部分優惠政策如下:(1)、對省高新技術企業,經同級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審核,從認定之日起,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扶持。(2)、對國家級新產品和國家級科技項目,從認定(立項)之日起,由財政部門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十三)加大投資促進工作力度。鼓勵各地提供投資促進資金支持,強化績效考核,完善激勵機制。支持各地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制定專項政策,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外商投資企業及高層次人才給予獎勵。充分運用因公臨時出國管理有關政策,為重大項目洽談、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等因公出訪團組提供便利。各地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政策、城鄉規劃和環境保護等要求,注重綜合改善營商環境,給予內外資企業公平待遇,避免惡性競爭。(中央外辦、外交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外專局、各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法律分析:
1、招商引資項目核準:更精簡;2、首次允許地方政府出臺自己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進入政策“大比拼”時代;3、西部大開發:西部招商引資進入新臺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向中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屬國的公司登記證書等有關文件,經批準后,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審批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在中國境內指定負責該分支機構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該分支機構撥付與其所從事的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對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經營資金需要規定最低限額的,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稅收與招商引資政策脫鉤后招商怎么辦
●招商引資與稅收掛鉤
●稅收視角下的招商引資
●稅收 招商引資
●招商引資 稅收返還
●招商引稅可能存在的問題
●招商引資減稅
●從稅收角度看招商引資
●招商引資 稅務
●招商引資稅務政策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招商引資與稅收掛鉤,招商引稅可能存在的問題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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