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專利發明人,什么是專利發明人,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什么是專
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什么是專利申請人
是指對某項發明創造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享有專利申請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說,專利申請權人就是有資格就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專利沒授權前的申請人叫專利申請人
什么是專利權人
專利權人與專利申請權人具有一致性:專利申請權是產生專利權的基礎,專利申請權人提出的專利申請獲得批準后,該專利申請權人就成為專利權人。
申請人和發明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同一人,比如你為完成公司任務做出的發明申請專利,公司作為法人就應該是申請人,若專利得到授權,公司就是專利權人。專利授權一定是授權給申請人。
專利發明人只能是個人不能是單位,享有獲得獎勵、報酬的權利和署名的權利,卻沒有獨自使用、占有、處分專利的權利,只能變更不能轉讓;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可以為個人和單位,擁有獨占權(獨占實施本專利)、許可權(許可他人實施本專利)、轉讓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專利分類
專利按持有人所有權分為有效專利和失效專利。
有效專利
通常所說的有效專利,是指,專利申請被授權后,仍處于有效狀態的專利。要使專利處于有效狀態,首先,該專利權還處在法定保護期限內,另外,專利權人需要按規定繳納了年費。
失效專利
專利申請被授權后,因為已經超過法定保護期限或因為專利權人未及時繳納專利年費而喪失了專利權或被任意個人或者單位請求宣布專利無效后經專利復審委員會認定并宣布無效而喪失專利權之后,稱為失效專利。失效專利對所涉及的技術的使用不再有約束力。
一、專利申請人和發明人的區別是什么1、專利申請人和發明人的區別在于發明人是完成專利的發明創造的人,而專利申請人可以是發明人、可以是獲得發明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人、也可以是職務發明創造中的單位。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第十四條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共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應當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二、非專利發明人能申請專利的條件有哪些1、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的;2、發明人通過轉讓、繼承、贈與等方式,將申請專利的權利讓與他人的;3、非專利發明人能申請專利的其他情況。
法律分析:1、專利權人是指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登記簿上記載的專利權的所有人。2、發明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發明人只能是發明創造的完成者。3、發明人對專利享有署名權,除此之外發明人對專利不享有任何權利,自己不能實施專利也不能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發現他人侵犯專利權的,也無權加以制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第七條 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1、申請人提供原始技術資料和個人(單位)信息;2、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撰寫一份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專利申請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檢索3、向國家專利局提交該專利申請文件,取得專利申請號,并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費用;4、進入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后,于申請日起的18個月后,將在專利公報和網站上公開該發明專利申請;根據申請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請日起的15個月內隨時要求提前公開;5、進入實質審查(實審)階段:申請人自申請日起的3年內可隨時向專利局提起實審,也可以在該專利申請公開后提起實審,提起實審須按規定交納專利實審費用;6、經實質審查,該專利符合發明的實用性、新穎性、創造性,授予專利權,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維持費、當年年費、印刷費、證書工本費,取得發明專利證書;授權的發明專利將予以公告。7、如果要求在先發明專利申請的的優先權,則應當提供在先申請的相關情況。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1、權利要求書:說明要求保護的發明內容,該內容是指該發明的實質性技術特征。2、說明書摘要:概括說明該發明;3、說明書:說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說明與發明有關的背景技術;說明本發明的目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說明該技術方案的達到的效果和優點;證明該效果和優點的相關實驗和數據。具體地:涉及機械領域的發明,應提供該產品專利的結構示意圖,說明產品的結構、形狀特征,各部件名稱及連接關系,工作原理。涉及電學領域的發明,應提供各元器件名稱,及元器件之間的電氣關系。涉及化學領域的發明,應提供具體化學物質的名稱,制備方法、工藝條件。涉及化工設備系統的發明,應當提供各個設備之間的連接。A三維結構的產品專利申請,應當對照附圖對其結構,連接關系,工作過程等進行說明B對于無定型(如藥品,化合物,組合物等),應當說明其組成或配方范圍,及制備方法。C對于方法專利申請,應當說明其步驟以及各步驟中的參數的取值范圍等。D涉及DNA序列的發明專利申請,還要符合標準的計算機可讀序列(軟盤或光盤);涉及公眾不能得到的微生物菌種的,還應當將微生物菌種向規定的保藏機構提交保藏。具體地:涉及機械領域的發明,應提供該產品專利的結構示意圖,說明產品的結構、形狀特征,各部件名稱及連接關系,工作原理。涉及電學領域的發明,應提供各元器件名稱,及元器件之間的電氣關系。涉及化學領域的發明,應提供具體化學物質的名稱,制備方法、工藝條件。涉及化工設備系統的發明,應當提供各個設備之間的連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法律分析:1、授權發明專利,是指通過了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后,認為其技術等符合專利的授權要求,給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權證書。 2、我國專利申請是申請授權制;申請 授權,只有授權之后,您的技術方案才可以稱為專利,沒授權的只能叫做技術方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第二十三條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告的專利文件中。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本法所稱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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