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糾紛,怎樣解決,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糾紛,怎樣解決,(一)建立現代意義上的保證制度秘魯經濟學家赫爾南多在研究發展中國家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土地所有權后所提出的“缺少一套系統化的正規所有權制度,現代化市場經濟就不可能出現”理論說明
(一)建立現代意義上的保證制度秘魯經濟學家赫爾南多在研究發展中國家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土地所有權后所提出的“缺少一套系統化的正規所有權制度,現代化市場經濟就不可能出現”理論說明,保證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為每個農民所擁有這一原則,不僅是政治上不可或缺的關鍵因素,也是宏觀經濟和城鎮化進程的組成部分,必須由政府出面通過制度的強制性,讓這一原則成為一種社會遵守的契約,在法律層面構建起對全社會都具有制約作用的執行體系。
(二)建立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多元化解決途徑
1、對農村集體土地逐一登記并依據大數據提供的技術條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以此為前提,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主體,分清責、權、利,為今后處理各種涉及到的農村集體土地方面的利益沖突奠定真實的基礎和有效的參考依據。
2、建立多元化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機制。視不同的糾紛,采取民事處理和行政處置分別加以解決。
(1)結合我國廣大農村所奉行的“中庸之道”的現實,針對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政策在農村地區貫徹并不徹底的實際,堅持協商調解是處理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的主導思想,主要用以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集體土地與農民土地之間所存在的界定不明確、產權不清晰的問題。在解決的過程中,既要公正,更要客觀,以秉承讓利于民的原則為宜。
(2)啟動適合農村地區的非訴訟解決途徑。村委會要建立農村土地仲裁制度,成立土地仲裁委員會或小組,由村干部及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員組成,用以解決非訴訟途徑既可解決的問題,如村民與村民之間的宅基地之間的矛盾,通過仲裁這種方式既維系了村民之間的關系,又有利于問題的解決。
(3)用嚴格的法律程序解決重大亂占濫用農村土地并在其中違規運作嚴重侵害廣大村民的事件。對于一些重大的農村集體土地糾紛問題,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律訴訟,以法律的權威加以解決。
(三)堅持嚴格的農村集體土地利用規劃和用途管制
1、堅持土地利用規劃,把農村集體土地納入當地政府發展規劃之中,規范土地流轉的區域、邊界、用途等,以防止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失序、過程失控、私拆亂建的問題發生。
2、嚴格用途控制,既要堅持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杜絕占用或變相占用耕地,又要對當前承擔著社會保障功能的農村宅基地實施保障,不得以農村集體土地的名義進入流轉范圍。有些農村地區的村民由于法律意識比較淡薄,故此有可能會實施侵犯他人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此時不可避免的會發生土地糾紛,為了節約司法資源,在糾紛發生之后,可以先采取協商、調解等方式處理該糾紛,若是依舊不能配定糾紛的處理方案,那么就可以由受害方書寫訴狀之后向法院起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三條發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
農村集體土地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1)協商和解。協商解決是爭議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談判、磋商,在雙方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2)請求調解。即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經過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進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3)根據爭議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對糾紛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請求解決的糾紛,依法審理、調解、裁決等居中公判的準司法行為。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爭議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又不想通過其他途徑解決,或者通過其他途徑解決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村里的土地糾紛找土地主管部門解決。一般情況下,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土地糾紛是指當事人因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及其他有關土地的權利歸屬問題發生的爭議。具體而言,就是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同時對未經確權的同一塊土地各據理由主張權屬,根據各方理由難以解決的土地權屬矛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但現實中,承包土地流轉很少簽訂書面合同,雙方當事人大多以口頭約定形式轉包、出租、互換或代耕土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村民不講理土地糾紛解決方式如下:1、相互調解農村土地出現糾紛大多是同一個家庭成員之間較為常見,親戚之間出現糾紛的話,首先就是相互協商調解,也有的找自己家族里面比較有威望的老人來裁決。如果不是牽涉到很大利益的土地糾紛,一般的通過家庭內的和解都能解決,畢竟都是自家人也比較好說話。一般一個村里的人都有點沾親帶故的,所以調解起來一般也比較容易;2、村委會調解如果是相互之間調解不了的土地糾紛矛盾,這個時候農民們一般都會找到村委會來調解。因為農村土地的分配就是村集體進行的,所以對農民各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了解比較清楚,而且村干部對村里各農民家里的情況也都比較了解,處理村民之間的矛盾也很有經驗,因此在農村調解土地糾紛的過程中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3、縣市仲裁如果村一級的委員會無法解決農民之間的土地糾紛問題,那么農民們還可以向更高一級的縣市申請仲裁。我國有專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其中就明確規定了農民土地出現糾紛之后仲裁的具體流程及方式。如果農民們需要申請仲裁的需要提前了解這部立法,對仲裁的具體形式以及內容了解清楚,這樣才能很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造成土地糾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總體上可以分為三大類:1、村集體或村干部對村民利益的侵害。有的村干部素質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訂立中手續不完備造成不必要的失誤,履行中又漠視農民權益成為糾紛產生的重要因素。有的村干部在發包土地時“暗箱操作”,引起群眾不滿。有的是在履行過程中常常因為村委會負責人更換,新舊班子之間或村干部之間有矛盾,導致現任村委會否認原合同,私自變更合同條款或對標的物重新發包,導致糾紛發生;2、村民對村集體利益的損害。有的村民未按約履行承包合同造成糾紛。有的承包戶以低價承包,又以高價擅自轉包,從中坐收漁利。有的村民不遵守合同約定,故意拖欠承包費,制造各種事端,致使村干部催收困難。有的承包戶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合同約定破壞土地和林業資源,損害集體的利益;3、村民之間的土地利益糾紛。有的村民依仗各種權勢力或者力量,強行擠占他人土地。有的村民在耕種自己的土地時,侵犯其他村民的各種利益。在村民土地糾紛中最多的往往是地界糾紛,這種糾紛大多由于歷史原因涉及人員多、情況復雜而難以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法律分析:對農村集體土地逐一登記并依據大數據提供的技術條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以此為前提,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主體,分清責、權、利,為今后處理各種涉及到的農村集體土地方面的利益沖突奠定真實的基礎和有效的參考依據。建立多元化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機制。視不同的糾紛,采取民事處理和行政處置分別加以解決。結合我國廣大農村所奉行的“中庸之道”的現實,針對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政策在農村地區貫徹并不徹底的實際,堅持協商調解是處理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的主導思想,主要用以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集體土地與農民土地之間所存在的界定不明確、產權不清晰的問題。在解決的過程中,既要公正,更要客觀,以秉承讓利于民的原則為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有爭議沒有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改變土地原有的現狀。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糾紛,怎樣解決問題
●農村集體土地糾紛怎么解決
●農村集體土地爭議處理辦法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糾紛
●村里的集體土地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農村集體土地被占用向誰投訴
●農村集體土地糾紛處理的原則
●農村集體土地糾紛案例
●農村集體土地如何處置
●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爭議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糾紛,怎樣解決問題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糾紛,怎樣解決問題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糾紛
●農村集體土地爭議處理辦法
●村里的集體土地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農村集體土地被占用向誰投訴
●農村集體土地糾紛處理的原則
●農村集體土地糾紛案例
●農村集體土地如何處置
●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爭議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糾紛怎么解決,鄉政府有權處理村集體土地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集體土地使用權糾紛如何處理,集體土地糾紛怎么處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拆遷補償如何算,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拆遷補償怎么算: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集體土地使用權征收怎么補償,集體土地房屋征收怎么補償: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拆遷補償怎么算,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拆遷補償如何算: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集體土地使用證動遷土地咋補償,動遷是集體土地使用證能得到補償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集體土地使用證房屋被強拆后如何維權?,有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被強拆后怎么辦?: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交土地增值稅嗎,轉讓土地使用權繳納增值稅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乳山拆遷補償多少,乳山市土地使用稅征收標準是多少: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廊坊市土地使用稅標準是什么,廊坊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標準是多少?: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房屋拆遷土地使用面積如何補償,房屋拆遷補償按土地面積算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有哪些,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收范圍: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服務30年診所拆遷補償,診所免征土地使用稅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河北省土地使用稅2020新政策有哪些,河北省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房屋拆遷如何補償面積,房屋拆遷土地使用面積如何補償: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河北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標準,河北省耕地開墾費征收標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張店區區醫院拆遷補償,淄博土地使用稅稅率規定是什么?: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大同私產房拆遷補償,大同商品房土地使用費征收標準是什么?: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城中村改造有什么商機,1如何更換石家莊市土地使用證?: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農村集體土地糾紛怎么解決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嚴昭軍
內容審核:王蘭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