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承包經營權的荒山荒地征收有補償嗎2025,沒有承包經營權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有補償嗎,沒有承包經營權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通常是不能獲得補償的。這是因為,開墾荒山荒地需要經過政府同意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否則不具有使用權的征收時補償
沒有承包經營權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通常是不能獲得補償的。這是因為,開墾荒山荒地需要經過政府同意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否則不具有使用權的征收時補償費用歸屬于村集體。換句話說,只有擁有土地使用權或承包經營權的個人或單位,在土地被征收時才有資格獲得相應的補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時,應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并公告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等信息。然而,此條款主要適用于擁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個人或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時,應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其他補償費用。但這同樣適用于擁有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的個人或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明確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但針對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以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對于沒有承包經營權的荒山荒地,該法律并未提供直接的補償規定。
綜上所述,沒有承包經營權的荒山荒地,在征收過程中是不能獲得補償的。補償主要是針對擁有土地使用權或承包經營權的個人或單位。因此,在涉及土地征收的問題時,建議咨詢當地政府或專業律師以獲取準確和最新的法律信息。
法律分析:農村荒山荒地征收安置補償給誰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地補償的項目是比較多的,如果開墾的荒地荒山所有權是農村集體的,土地補償款歸村集體所有,而青苗補助、地上附著物等的補償歸開墾者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一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法律分析: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享有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轉讓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關系,受讓方與發包方形成新的承包關系,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主體發生變更,受讓方成為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享有該部分土地補償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如果荒山荒地是經縣級以上政府同意開墾的,開墾者取得使用權,進行征收的時候是有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開墾未利用的土地,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評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可開墾的區域內,經依法批準后進行。禁止毀壞森林、草原開墾耕地,禁止圍湖造田和侵占江河灘地。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破壞生態環境開墾、圍墾的土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牧、還湖。
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一、農村承包地征地補償款是如何分配的
1、是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的費用。該筆費用用于補償對土地進行投入的人,是對其土地投入損失的補償。如果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投入的,就補償給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了,就補償給受讓人。
2、是安置費。這筆費用應當補償給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是對其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體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給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承包,則這部分補償費可以交給村集體。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體對其進行了安置,為其安排了工作,這部分費用就應當交給安置該村民的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選擇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堅持要補償費。
3、是土地補償費。這筆費用是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喪失土地所有權的補償,應該補償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成員對土地補償費都擁有權利。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如果荒山荒地是經縣級以上政府同意開墾的,開墾者取得使用權,進行征收的時候是有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開墾未利用的土地,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評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可開墾的區域內,經依法批準后進行。禁止毀壞森林、草原開墾耕地,禁止圍湖造田和侵占江河灘地。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破壞生態環境開墾、圍墾的土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牧、還湖。
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一、農村承包地征地補償款是如何分配的
1、是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的費用。該筆費用用于補償對土地進行投入的人,是對其土地投入損失的補償。如果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投入的,就補償給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了,就補償給受讓人。
2、是安置費。這筆費用應當補償給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是對其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體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給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承包,則這部分補償費可以交給村集體。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體對其進行了安置,為其安排了工作,這部分費用就應當交給安置該村民的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選擇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堅持要補償費。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個人如果對荒地進行開墾的,國家對荒地進行征收時,農民個人有權主張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如果相關部門不予發放補償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請求發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應予支持。承包方已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給第三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人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附著物所有人所有。
●沒有承包經營權的荒山荒地征收有補償嗎
●沒有承包的荒山是不是集體的
●承包荒山一直沒經營怎么辦
●荒地承包沒有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農村承包荒山未到期被征用
●承包荒山未經村民會議同意
●沒有承包地的是否享有征地補償款
●沒有承包土地的農民,土地被征用后能否分到土地補償款
●農村承包荒山不合法
●承包集體荒山未到期,遇到土地征收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沒有承包的荒山是不是集體的,承包荒山未經村民會議同意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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