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爭議的房屋能否被強拆2025,法律文書的房子存在爭議可以強拆嗎,法律文書的房子存在爭議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強拆。一、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房屋,而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未能達成補償
法律文書的房子存在爭議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強拆。
一、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房屋,而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未能達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政府可以依照法律程序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二、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并且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那么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即進行強制拆除。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強制執行必須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包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總的來說,雖然存在爭議的法律文書房產在特定條件下可以被強制拆除,但必須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和規定,確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一、存在爭議的房屋能否被強拆
存在爭議的房屋如果正在訴訟或者復議過程中是不能被強拆的,因為只有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復議、不起訴、不搬遷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才可對房屋進行強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二、房屋被征收能夠獲得什么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房屋被征收能夠獲得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分析:房屋被強制拆遷了,如果需要打官司,此時需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或造成財產損害的以及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違法行為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民法典有關于強拆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法律分析:有爭議的房屋能拆。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 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拆遷。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從最初的遞件到最后答復申請人,總共不超過20個工作日。
非法強拆房屋首先違反了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但強拆也有合法的,但是合法的強拆需要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才可以進行。
一、什么是行政強拆
行政強拆引是指現行條例下,由開發商或拆遷公司等主體執拆遷許可證進行的強制拆遷。新拆遷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強拆被取消。強制拆遷與否擬全部由法院作出裁決,行政部門不再具有強拆決定權。
二、政府違法強拆怎么辦
1、及時報警,敦促警察對非法強拆立案調查。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對強拆,很多當事人容易情緒激動,以暴制暴,進而產生肢體沖突,甚至釀成血案。我們認為,這樣的方式一是無法獲得當事人想達到的爭取到合理補償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當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議大家采用。
科學的做法是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警察在接到公民報警后,有出警的義務。如果警察到達現場未阻止非法強拆的行為,屬于不作為。如因故未能到達現場,當事人可在事后到縣公安局書面報警,警方有義務對破壞公民財產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如果不立案,屬于不作為,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來促使警察立案調查。
2、攝影攝像,固定現場證據。強拆現場,是當事人事后維權的重要證據,因此,一定要第一時間對強拆實施現場進行攝影攝像,以保留現場實況這個有力證據。
在攝影攝像時,當事人應注意,攝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攝像設備被搶奪或損毀,但攝錄的畫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強拆實施過程,參與強拆的人員情況都要攝入畫面。最好同時有一人近前錄音,在錄音中能夠辨別現場人員在強拆實施過程中的身份,職責等。
視頻、音頻等錄好后,不要輕易從原始設備中刪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保留在原始攝錄設備上,并同時備份。
3、及時委托律師介入,調查取證,提起訴訟。強拆現場情況復雜,背后的法律關系更是錯綜復雜。實施強拆很少政府親自出馬,常常會以開發商、社區、村委會甚至社會閑散人員具體操作的方式來實現。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員到現場指揮,事后也以各種借口推脫的一干二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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