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產房指定承租人流程?,首先要征得公產房產權人的同意,然后所有具備承租權的人要一起前往公證處,除了指定的承租人,其他人要公證放棄對公產房的繼承承租權,這樣才能完成承租人指定的整個流程。公產房是指什么?公產房是指國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
首先要征得公產房產權人的同意,然后所有具備承租權的人要一起前往公證處,除了指定的承租人,其他人要公證放棄對公產房的繼承承租權,這樣才能完成承租人指定的整個流程。
公產房是指什么?
公產房是指國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公產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公產房,是中國特殊體制下遺留下來的產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對于所有權屬于個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個人只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
公產房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證。需要到房管所去做交易,不能貸款。但將來維修等等可以直接找房管部門。掛牌:誰出的價高房子就歸誰公產房與私產房的最大區別在于產權,公產房沒有產權人,業主只有承租權,沒有轉讓權,所以公產房不是想賣給誰就能賣給誰,而是必須經過掛牌和摘牌的過程。公產房交易步驟是先由津房置換(房管局下屬部門)對賣方進行評估,同時由房管站驗房。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一)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二)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三)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首先要征得公產房產權人的同意,然后所有具備承租權的人要一起前往公證處,除了指定的承租人,其他人要公證放棄對公產房的繼承承租權,這樣才能完成承租人指定的整個流程。
公產房是指什么?
公產房是指國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公產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
公產房,是中國特殊體制下遺留下來的產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對于所有權屬于個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個人只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
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
公產房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證。需要到房管所去做交易,不能貸款。但將來維修等等可以直接找房管部門。掛牌:誰出的價高房子就歸誰公產房與私產房的最大區別在于產權,公產房沒有產權人,業主只有承租權,沒有轉讓權,所以公產房不是想賣給誰就能賣給誰,而是必須經過掛牌和摘牌的過程。公產房交易步驟是先由津房置換(房管局下屬部門)對賣方進行評估,同時由房管站驗房。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一)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二)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三)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法律分析:首先要征得公產房產權人的同意,然后所有具備承租權的人要一起前往公證處,除了指定的承租人,其他人要公證放棄對公產房的繼承承租權,這樣才能完成承租人指定的整個流程。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一)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二)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三)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搬遷期內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繳納。
搬遷期滿不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應當按照市場價格繳納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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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王四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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