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鎮拆遷補償規定,涼州區金沙鎮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我們大家對于征地方面的問題肯定很關心,征地是我們國家為了基礎設施的建設而迫不得已的行為,是為了我們國家的發展和我們大家的共同利益著想的。征地難免會損害一些人的利益,所以說對于這一些人是有相
我們大家對于征地方面的問題肯定很關心,征地是我們國家為了基礎設施的建設而迫不得已的行為,是為了我們國家的發展和我們大家的共同利益著想的。征地難免會損害一些人的利益,所以說對于這一些人是有相應的補償措施的。那么涼州區金沙鎮征地補償是什么?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的土地共分為四類:
一類區片范圍:黃羊鎮(黃羊村、渠中村、大墩村、新店村、黃羊鎮區);武南鎮(花盛村、元湖村、馬行河村、宋府溝村、西寨村、上中畦村、下中畦村、魯子溝村、小東河村、柏樹莊村);永昌鎮;高壩鎮(紅崖村、路南村、同心村、丁家園村、上馬兒村、新廟村、樓莊村、劉畦村、蜻蜓村);金羊鎮(松濤村(于家莊村、郭家莊村飛地除外)、海上農場、海藏農場);和平鎮;羊下壩鎮;中壩鎮;永豐鎮(大路村、永豐村、四十里村、四壩橋村、沿溝村);發放鎮;松樹鎮;大柳鄉;金沙鎮;柏樹鄉(右三村、楊寨村、柏樹村);金塔鄉(右二壩村、右五壩村);下雙鎮;懷安鎮;清水鎮。
補償標準:水澆地:31586元/畝
二類區片范圍:黃羊鎮(廣場村、橫溝村、土塔村、長豐村、三河村、七里村、西河村、中腰村、李寬寨村、唐溝村、峽溝村、平溝村、天橋村、嚴莊村、二壩村、上莊村、新中村、楊房村、楊家洼村);武南鎮(張林村、百塔村);清源鎮;雙城鎮;豐樂鎮;高壩鎮(石嶺村、左二壩村、建設村、新民村、紅中村、紅沿村、陽春村、小七壩村);永豐鎮(毛溝村、朵浪村、朵云村、西營水管所農場);古城鎮;西營鎮;四壩鎮;洪祥鎮;謝河鎮(四上村、五壩村、新路村、四中村、五中村、武家寨村、謝河村、石崗村、李府寨村、葉家莊村、廟山村、付相莊村);五和鎮;韓佐鄉;長城鎮;柏樹鄉(小寨村、下五畦村、橋兒村、張家寨村);金塔鄉(何家灣村、黃康寨村、金塔村、青銅村、灣子村、中心村、日畦村);九墩鄉;吳家井鎮;新華鄉;康寧鄉;金河鎮;河東鎮。
補償標準:水澆地:27900元/畝
三類區片范圍:張義鎮(堡子村、中路村、常水村、澄新村、燈山村);金山鄉(小口子村、大口子村、炭山村、營盤村、崖灣村、金山村、金山鄉林場)。
補償標準:水澆地:23171元/畝
四類區片范圍:張義鎮(張莊村、石頭壩村、康莊村、大莊村、河灣村、沙金臺村、長大溝村、夾臺溝村、石咀村、劉莊村、沙溝村、夾皮溝村、大溝村、牌樓溝村、大甘溝村、六道溝村、萱麻山村、甘溝口村、樓兒山村、小甘溝村、上泉村);謝河鎮(櫻桃溝村、西山頂村)。
補償標準:水澆地:17000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補償標準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三、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農村征地補償標準要求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征地補償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征地補償標準。畢竟這個是跟大家的生活經濟掛鉤的,國家規定征地補償的費用,不可以低于沒有征地補償之前的公民生活水平,低于需要進行調整,如果對征地標準不滿意的,也可以到當地的法院進行起訴。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征地補償的標準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萬元/畝到十幾萬元/畝之間。我是江蘇南京的,我們這征地平均12萬元/畝,標準是青苗約三四千元/畝吧,勞動萬元/人,土地補償款約三四萬元/畝。以前土地補償款全部支付給鄉政府和村委會,現百分之七十支付給農民,百分之三十支付給鄉政府和村委會。
1、 征地補償標準 的具體規定 (1)各項 征地補償費用 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 征地補償安置 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2、征地補償費用具體標準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 集體經濟組織 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3、征地補償費用的分配,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①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②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③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金沙縣征地補償標準是這樣的
“征地補償是指房屋征收部門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征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3]。
補償管理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補償糾紛
1、補償標準爭議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征地信息公開糾紛屬于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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