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人員深夜出現在違法強拆現場,法院,未能說明合理原因應對拆遷負責, 在征收拆遷中,房屋被違法強拆,拆遷戶應當如何確定參與拆遷的主體?在法庭上應當如何應對?如何讓法院采信自己的主張?這些都是遭遇強拆時無法回避的問題,今天圣運拆遷律師以
在征收拆遷中,房屋被違法強拆,拆遷戶應當如何確定參與拆遷的主體?在法庭上應當如何應對?如何讓法院采信自己的主張?這些都是遭遇強拆時無法回避的問題,今天圣運拆遷律師以案說法,聊聊應當如何應對以上問題。
張先生在山東某村擁有房屋院落一處。2013年4月7日,征收方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擬對該村的部分集體土地實施征收。隨后,征收方的用地手續獲得了山東省政府的批準。張先生的房屋在上述征收范圍內,但是因征收拆遷補償標準不合理,張先生一直未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2018年10月11日凌晨,張先生的房屋被強拆。對此,張先生忿忿不平,于是委托了律師幫助其維權。針對張先生房屋夜間被拆的情況,律師收集強拆現場的視頻、照片等證據,以初步證明強拆行為及主體。證據顯示,除了征收方,街道辦工作人員也出現在了違法強拆現場。于是,律師指導張先生將征收方與街道辦同時訴至法院。
征收方與街道辦均否認實施了強拆涉案房屋的行為,并辯稱張先生提交的視頻及照片無法證明是征收方及街道辦強拆的涉案房屋。此外,本案所涉土地經省政府批準,已經被依法征收。土地被征收后,該土地上所涉企業和居民,絕大多數都能夠積極配合征收工作,同意征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補償標準并已主動搬遷,現該土地已經交由開發施工單位開發建設。故請求法院駁回張先生確認強拆涉案房屋行為違法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涉案房屋被拆除時系夜間,街道辦未能說明其工作人員在現場出現的合理原因,故應認定街道辦參與了涉案行政強拆行為的具體實施。張先生主張征收方與街道辦應對房屋拆除行為的后果承擔責任,符合一般邏輯,并無不當。
法院還認為,征收方與街道辦均未向法院提供涉案房屋系因“征收”之外的其他原因導致被拆除的相關證據,因此,均應對涉案行政強拆行為負有責任。征收方與街道辦也未能提供其實施前述行政強拆行為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故其強拆行為超越職權、證據不足、程序違法。最終,法院判決確認征收方、街道辦強拆涉案房屋的行為違法。
對于該案,圣運拆遷律師表示,無論是征收集體土地還是征收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均應在完成補償安置工作的情況下由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獲得法院的準許強制執行裁定前,行政機關沒有直接強拆被征收房屋的權力。
圣運拆遷律師提醒,面臨征收拆遷時,在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拆遷戶要做好保護房屋的準備,遭遇違法強拆時,第一時間報警并做好取證工作,事后及時委托律師,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內容審核:劉偉濤律師
來源:頭條-街道辦人員深夜出現在違法強拆現場,法院,未能說明合理原因應對拆遷負責,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