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拆案例評析報告,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行政強拆案例評析報告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行政強拆案例評析報告模板●行政強拆案例評析報告怎么寫●行政強拆案心得體會。
一、績效考核結果即數據分析,體現在分析報告里,建議從如下角度考慮:1.從全公司整體參與情況、整體數據看績效考核結果的信度與效度2.分別從參與人員的司齡、職類、部門機構與績效等級掛鉤的程度,來分析績效成績兩極的表現,并發掘背后的原因,提供人力資源專業的建議。3.總結。二、績效考核結果應用于分配和激勵。建議從如下角度考慮:1.明確考核結果與浮動工資掛鉤的系數;2.明確考核結果與晉降級別的關系;3.明確考核結果與獎金、福利分配等的關系;4.明確考核結果與崗位調動、培訓(福利培訓和加強技能的培訓)的關系。
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包括建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使用會計科目、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管理睬計檔案、辦理睬計交接等方面。分為財務會計與管理睬計,財務會計觸及到財務報表以后的1些審計和稅務功能。與傳統的財務會計師不同,管理睬計師在企業價值鏈的起始階段,進行著決策前的支持、計劃和控制的工作。管理睬計師是最有價值的業務火伴,直接支持著公司的戰略目標。
具體解析如下:根據行政處罰法第29條的規定:違法行為在2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可見行政處罰的追訴時效一般為2年,本案中萬達公司在辦理變更登記時提供虛假驗資報告發生在1997年5月,而工商局直到2001年7月才發現該違法行為,因已過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時效,工商局此時再就該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A項正確。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本案中工商局于2002年4月作出撤消萬達公司變更登記,恢復變更前的狀態的決定,本身并非行政處罰,更不屬于罰款,因此針對本案,由于萬達公司的虛假驗資行為已過追究時效,工商局只能撤消其變更登記這才是正確的行政行為。所以B項錯誤至于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問題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也違法了追究時效的規定,同時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即具有確定力,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變更,即使工商局先前的行政處罰有誤,也應經過法定程序先行撤消,再作出新的行政處罰。而不能用另一個行政處罰進行默認的補充和修改。因此C項錯誤關于D項,應當分清違法行為處于繼續狀態與違法行為引起的后果處于繼續狀態的區別。萬達公司憑一份虛假驗資報告取得變更登記后該違法行為即已結束,并不存在持續問題萬達公司連續4年通過年檢。只是說明其1997年5月的違法行為引起的后果處于持續狀態,如前所述萬達公司的違法行為已過追訴時效,并且沒有持續狀態,工商局并不能對其作出處罰,只能撤消原變更登記而對違法行為引起的后果,行政處罰法僅規定處罰違法行為,并不處罰違法行為引起的后果,D項錯誤。
(1)可以。公民法人不服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或者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害其權利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請求保護合法權利,認為侵害其權益,向人民法院提出。本案中,B縣工商局,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本案的被告。 (2)本案應由B縣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本案應由具體行政行為作出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該具體行政行為缺乏法律依據,是否頒發營業執照和有沒有服刑二者之間毫無法律,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不應當考慮無關因素。
我的分析,因所知有限,僅當參考!1:要談判,且為行政談判!各負其責,明確任務了,才能更快更好地解決問題。2:以哪個區為主,我認為不能認為A區是城區,所以就以A區為主體。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解鈴須得系鈴人,最重要的是把兩區結合起來看待!3:談判的準備,肯定是政府人員到當地了解實際的情況,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特點,一切從實際出發!為什么有這些現象的出現,原因是什么!并要多了解其他的地方出現類似的情況和他們是如何解決的,但只是參考而已!4:首先讓大家通盤了解結合部的情況,然后明確各方責任!5:我認為最好的應該是A區和B區能通力合作,沒有以哪方為主,各負其責!
法院應該受理因為雖然有土地使用證只是說明你可以正當的使用這土地,但是并不說明他有任意的使用權,這個使用應該是善意的,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建筑應該得到相關單位的允許否則就是違章建筑應該拆除.
一、1.屬于行政糾紛。2.存在。相關法律規定,警察在下班期間如果遇到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干預制止,打擊違法犯罪。3.存在,徐某屬于公務行為,行政主體是徐某所在的交警大隊。二、不存在。因為此案中雙方中一方是職工甲,是自然人,一方是農場,農場不是行政機關,不具有行政機關的特征,甲與農場簽訂的合同屬于民事合同,他們之間的糾紛是民事糾紛。因此農場無權對甲進行處罰。
一、錯誤很多,一一道來1、QZ工商發現不是本機關受理的,應當當場告知。不是事后告知2、GY市工商局應當一次性告知補正的所需要的材料,不是多次告知3、聽證會應當提前7天告知聽證的時間、地點,而不是提前一天4、聽證主持人應當為非本案的人員擔任,而不是審批人員5、聽證筆錄應當由主持人、當事人、承辦人員分別簽字。6、省工商局應當對申請人提出的對《會議決定》的審查,有權處理的30日內處理。無權處理的,轉送有關處理權的機關。7.王老師口頭?申請復議時,復議機關未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復議申請、事實、理由和時間。8、GY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員對王老師的檢查,只有一名人員,不合法,應當至少有兩名執法人員。9、GY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員對王老師的查封不合法。要有兩名人員,應當經主要負責人批準 ,要有書面查封扣押決定書,只有一名人員,不合法,應當至少有兩名執法人員。并且不能查封臨時居住點。10、查封清單應當一式兩份。11、查封后,行政機關應當在30日作出處理決定,并由當事人簽字確認。扣押半年屬于超期。省工商局省工商局12、民警的當場處罰不合法。當場處罰適用于50元以下。15、派出所作出1000元處罰不合法,只能為500元以下。16、派出所罰款不能以限制人身自由為條件進行處罰。17、派出作出的拘留5天不合法,拘留只能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行使。18、送達處罰決定書之前告知陳述申辯權利 ,而不是之后告知,程序錯誤。19.作出吊銷許可證,屬于重大行政處罰,應當告知聽證權利,而是沒有告知。20.吊銷許可證,應當由批準許可的機關進行吊銷,應當為GY工商局。(實際上,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應當由安全生產監督部門作出。出題有問題,還是故意?)21、還有一些,待續,,,
你說的情況并不十分清楚。但僅從字面上看,至少存在以下問題:一、沒有告知該公司聽證的權利;二、執法人員王某、張某不應該繳罰款。 理由如下。1、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2、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搜一下:行政訴訟證據案例分析,請指教
●行政強拆案例評析報告范文
●行政強拆案例評析報告怎么寫
●行政強拆案心得體會
●行政強拆案例評析報告模板
●強拆案件行政賠償案例
●行政強拆案由
●行政違法強拆案例
●行政強拆案例評析報告怎么寫
●行政強拆程序違法賠償
●行政強拆流程
●違法強拆國家賠償案例,違法強拆國家賠償案例檢索最高法: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違建強拆行政賠償案例,違建強拆行政賠償案例最新: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違建強拆賠償案例分享,違建強拆賠償案例分享材料: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違建強拆賠償案例最新,違建強拆賠償案例最新版: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違建強拆賠償案例分析,違建強拆賠償案例分析: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手段有哪些類型,強拆手段有哪些類型的案例: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違法案例最新消息,強拆違法案例最新消息查詢: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違法案例分享會,強拆違法案例分享會發言: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違法案例分享材料,強拆違法案例分享材料范文: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違法案例分析題,強拆違法案例分析題目: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違法案例分析報告,強拆違法案例分析報告范文: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十大案例分享心得,強拆十大案例分享心得感悟: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十大案例分享會,強拆十大案例分享會: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十大案例分析報告,強拆十大案例分析報告范文: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賠償案例分析題目,強拆賠償案例分析題目怎么寫: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訴訟案例分析題目,強拆訴訟案例分析題目怎么寫: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圣運律師團隊拆遷勝案總量超5000!十大高光案例新年回顧|2023勝案紀錄
●關于政府強拆的案例,關于政府強拆的案例分析: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政府強拆訴訟案例最新,政府強拆訴訟案例最新視頻: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來源:頭條-行政強拆案例評析報告,行政強拆案例評析報告范文
投稿:褚佳
內容審核:黃旭暉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