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廣州市軌道交通十三號線首期工程增城段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國土資(建)字〔2016〕645號廣州市人民政府:經你市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批廣州市軌道交通十三號線首期工程增城段建設項目用地的請示》(穗國土規劃(用地)報
粵國土資(建)字〔2016〕645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
經你市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批廣州市軌道交通十三號線首期工程增城段建設項目用地的請示》(穗國土規劃(用地)報〔2016〕42號)收悉。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同意你市將增城區新塘鎮官湖村、石下村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35.1871公頃(耕地27.6294公頃、園地0.4397公頃(全為可調整園地)、林地4.6271公頃(其中可調整林地0.1259公頃)、其他農用地2.4909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時完善使用上述有關村集體建設用地3.0329公頃,以上合計38.22公頃集體土地一并辦理征收為國有土地手續;上述土地經完善征收手續后由當地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作為廣州市軌道交通十三號線首期工程增城段項目建設用地。同時,供地時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二、同意上報的補充耕地方案。使用已有耕地儲備指標(44142720100012、44142120100022)補充耕地,同時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督促落實,確保耕地數量、質量和類別達到占補平衡的要求。
三、請你市人民政府及時依法組織實施征地,切實保障被征地群眾生活出路。市人民政府應依法發布征地公告,限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單位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擬訂具體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聽取群眾意見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批后征地實施情況連同經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具體項目供地情況須按規定報備。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30日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廣州市增城區第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廣州增城中新村舊改還拆遷嗎,廣州增城舊改補償標準是什么: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實施細則》自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征收集體土地補償辦法》自2018年10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廣州增城中新村舊改還拆遷嗎,廣州增城舊改補償標準是什么: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李娜娜律師
來源:頭條-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廣州市軌道交通十三號線首期工程增城段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