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計提和發放的會計分錄,計提社保的會計分錄1、分配工資借:××費用(管理 銷售等)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借:××費用(管理 銷售等)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3、次月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其他應付款
計提社保的會計分錄
1、分配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社會保險沒辦理之前不能計提,“五險一金”計提比例各地不一樣。企業按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比例繳納部分,可列入“管理費用”。
二、工資分類
1、對于短期職工薪酬,應當按實際發生的金額確認為負債,并計入當期損益或資產成本。
2、如果是生產車間管理者,計提工資計入制造費用;如果是行政部門管理人員,則是管理費用。
3、如果是銷售部門的銷售人員,工資計入銷售費用;若是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短期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是無形資產成本。
三、單位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怎么辦
可以到社保局進行仲裁。
單位必須給在職員工辦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法律依據:
《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3條規定: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因此,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屬勞務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也不用再參加社會保險。
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借:管理費用,借:銷售費用,借:生產成本,借:制造費用等,貸:應付職工薪酬。計提社保(企業部分,即企業自己承擔的部分):借:管理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
職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十二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
短期薪酬具體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短期帶薪缺勤,短期利潤分享計劃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二)離職后福利
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歸為此類)。
企業應當將離職后福利計劃分類為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
(三)辭退福利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四)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工資薪金制度是企業整體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能夠讓員工發揮出最佳的潛能,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激勵的方法很多,但是薪酬可以說是一種最重要的、最易使用的方法。它是企業對員工給企業所做的貢獻(包括他們實現的績效,付出的努力、時間、學識、技能)所付給的相應的回報和答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會保險折算成工資發放是違法的,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用人單位不為自己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補償金的。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華律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1、計提社保費用時的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實際繳納社保費用時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借: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雇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
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雇主)收繳的費用。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
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員雙方供款、政府負最后責任最為普遍。
養老保險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的,其中,單位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單位代扣代交,一般在當期繳納,因此,在繳納時,職工應交的那部分應由單位先承付。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注:單位承擔的部分),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注:個人承擔的部分),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①當期的賬務處理,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后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貸:銀行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在"其他應交款"中核算,職工個人負擔的部分一般在工資中扣除。其他應交款是指企業除應交稅金、應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交的款項,包括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應交住房公積金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社保計提和發放的會計分錄和公司部分的區別
●社保計提和發放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公司計提工資和社保怎么做賬
●計提單位和個人社保會計分錄實例
●社保計提和發放的會計分錄一樣嗎
●社保計提與發放的會計分錄
●社保計提和發放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社保計提和發放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社保計提與發放的會計分錄
●社保計提發放繳納賬務處理
●三十鋪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甘肅省國有土地征收有社保嗎: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社保中醫療每年交多少錢,社保中醫保每月交多少錢: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社保交一年不交了停了,社保停交多久失效: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我們公司入職第一年都沒有買社保,這算不算違反勞動法呢?,公司入職第一年未購買社保是否違反勞動法?: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律師交社保自己交多少錢,律師社保怎么交: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委托律師補繳社保多少錢,律師社保怎么交: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昆山養老保險轉移四川一年交多少錢,在昆山交了四年多社保,現在轉到上海繼續交,等老了是否能享受上海的退休金?: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社保中醫保一個月交多少錢,社保中醫保每月交多少錢: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上班8個月老板不給簽勞動合同也不買社保 請律師仲裁需要多少錢,上班8個月老板未簽勞動合同也未購買社保,員工需要請律師仲裁,需要多少費用?: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上海交社保怎么交,上海自己交社保怎么交: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社保怎么合并賬戶,社保兩個賬戶怎么合并: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兩個地方社保怎么合并,不同地區的社保可以合并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外地人如何在昆山交社保,外地人在昆山可以自己交社保嘛: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湛江人在佛山交社保算是外地人嗎,我現在湛江買社保,想將佛山、中山、東莞的社保轉回湛江,需要怎么做?: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天津中環線樓房拆遷補償標準,征收土地買社保政策是如何規定的: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拆遷后社保補償標準,拆遷社保補償標準是怎樣的: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2021拆遷新規社保補償征收,2021年國家拆遷新規定 :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社保中斷6年補好還是不補,社保中斷6年是否能補交: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社保中斷6年補好還是不補,社保中斷6年是否能補交: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社保中斷6年補好還是不補,社保中斷6年是否能補交: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
來源:臨律-社保計提和發放的會計分錄,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