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平市新一輪征收集體土地和附著物補償安置標準(2022年修編)》自2022年9月27日起實施, 桂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桂平市新一輪征收集體土地和附著物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 潯政發〔2022〕1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組成
桂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桂平市新一輪征收集體土地和附著物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
潯政發〔2022〕1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桂政辦函〔2020〕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見》(桂政辦發〔2021〕11號)和《貴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貴港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貴政發〔2020〕2號),經市十七屆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將《桂平市新一輪征收集體土地和附著物補償安置標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本通知印發前已批準征收土地的,按已批準的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執行;已經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報批前期工作程序并已呈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國務院進行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的,征收土地補償原則上按照報批的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落實;已經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但尚未呈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國務院進行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的項目,征收補償標準按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附件:桂平市新一輪征收集體土地和附著物補償安置標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桂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年9月27日印發
桂平市新一輪征收集體土地和附著物補償安置標準(2022年修編)
第一章 征收集體土地和農作物等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第一條 征收集體農用地的補償標準,按照《貴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貴港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貴政發〔2020〕2號)的規定執行。
市級名稱
縣級名稱
區片名稱
區片編號
區片范圍
2022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
(元/畝)
土地補償費(元/畝)
安置補助費(元/畝)
貴港市
桂平市
第一區片
450881001
西山鎮:城北社區、縣府社區、城中社區、城東社區、城南社區、城西社區、興寧社區、福山村、長安村、永培村、嶺頭村、大起村、新崗村、佛荔村、西山村、三千城社區、前進村、白蘭村、西長村、廂東社區、廂南社區
南木鎮:弩灘村、渡頭村、山塘村、洛連村、黎明村、聯江村
尋旺鄉:復興村、大為村、南津村、河南村、東塔村、綏陵村、尋旺村、長安老鄉家園社區、福壽村、珍珠村、學中村、先鋒村、高嶺村、西南村
53980
32390
21590
第二區片
450881002
木樂鎮:木樂村、木樂社區、聯堂村、四合村、羅賢村、康蓮村、復全村、新蓮村、廣仁村、農塘村
木圭鎮:木圭村
石咀鎮:石咀社區、欖沙村、小汶村、平治村、治安村、必嶺村
油麻鎮:有理村、油麻村、大中村、勒竹村
社坡鎮:社坡村、加惠村、新華村、光明村、祿全村
麻垌鎮:麻垌村、容荔村、何村村、新興村、鷓鴣村
社步鎮:楊溪村、榕羅村、湴山村、清石村、中占村、新嶺村、寧江村、社步村、社步社區、豐賀村、福新村
下灣鎮:下灣村、下灣社區、貝團村、團結村
木根鎮:都合上村、都合中村、都合下村、木根村
大洋鎮:大洋村、尋歐村、雙羅村、大莫村
白沙鎮:白沙村、新龍村
石龍鎮:石龍村、石龍社區、石龍老鄉家園社區、石山村
蒙圩鎮:蒙圩村、蒙圩社區、新陽村、林村村、新德村、新田村、新塘村、官橋村、新合村、新建村、羅容村、棉寵村、流蘭村、曹良村、西村村、順東村
南木鎮:南木村、南木老鄉家園社區、合山村、古旺村、長青村、大黎村、龍富村、金龍村、朱鳳村、和社村、思竹村
江口鎮:鎮北社區、鎮南社區、嶺南村、龍山村、新其村、三合村、和合村、三布村
金田鎮:古東村、彩村村、武靖村、金田村、金田社區、禾益村、彩旺村、龍塘村、莫龍村、田江村、新圩村
馬皮鄉:雅嶺村、馬皮村
厚祿鄉:厚祿村
52370
31420
20950
第三區片
450881003
木樂鎮:步新村、嶺村村、大良村
木圭鎮:泓源村、四德村、新木村、合江村、大朗村、祝興村、寧鳳村、上沖村、竹社村、金垌村、龍安村
石咀鎮:平安村、旺龍村、河口村、水口村、羅洪村、新平村
油麻鎮:石羅村、羅蘭村、上村村、陳沖村、謝余村、上余村、六平村、上運村、北佛村、鄭村村、安平村、西亭村、臺垌村、梅林村
社坡鎮:里中村、福和村、太安村、寧明村、維新村、西安村、復安村、寶土村、金福村、高雙村、高旺村、理端村、清高村、理竹村、新理村
羅秀鎮:羅秀村
麻垌鎮:東岸村、蓮山村、南喬村、百福村、大上村、周東村、陳楊村、梁村村、白石村、洞天村、義塘村、志安村、思培村
社步鎮:新民村、石井村、良北村、烏竹村、石江村
下灣鎮:浪灘村、龍嶺村、福高村、北角村、旺江村、上塘村、新莊村、竹草村、甘井村、雙福村、鄧明村
木根鎮:東石村、蓮平村、橋頭村、寧垌村、甘麗村、秀南村、德華村、永華村
中沙鎮:桂新村、沙坡村
大灣鎮:大灣村、大灣社區、安擔村
白沙鎮:豐垌村、滿堂村、良美村、福田村、思建村、石貴村、新成村、水產村、馬坪村、洋坡村、景樂村、景德村
石龍鎮:銅山村、新村村、新樂村、群樂村、上黃村、福平村、黃塘村、五獅村、珍垌村、平陽村
南木鎮:上嶺村、高塘村、古楞村、桂塘村、中橋村
江口鎮:萬江村、盤石村、望步村、長江村、理塘村、山臺村、蓮塘村、新生村、胡村村、平石村、六寶村、大樟村、銀竹村、東升村
金田鎮:吉嶺村、大賢村、安眾村、新燕村、新旺村、理村村、茶林村
紫荊鎮:象軍村、三江社區、紫荊老鄉家園社區
馬皮鄉:加石村、均福村、西河村、水秀村、大龍村、嘉荷村
羅播鄉:羅北村、羅西村、羅播村
厚祿鄉:新圭村、延壽村、雙寨村、蓮祝村、鎮良村、雙井村、峽口村
垌心鄉:垌心村、上瑤村、王舉村、谷山村
50490
30290
20200
第四區片
450881004
羅秀鎮:偉揚村、軍豐村、蒙山村、良石村、植棠村、木村村、獨堆村、露鳳村、露棠村、旺安村、雅石村、新垌村、新偉村、旺盛村、樂雅村、西沖村、廖村村、中東村、中西村、侶化村
麻垌鎮:諫知村、安文村、全安村、福田村、福華村、南江村、木回村、聯堡村、沙江村
木根鎮:平合村、上地村、湴地村、布新村、山表村
中沙鎮:南鄉村、六灣村、球地村、六石村、容北村、新憲村、太平村、六南村、上國村、中和村、上沖村、下沖村、扶沖村、新定村、龐村村、心田村、新安村、沙木村、沙塘村、理珍村、谷塘村
大洋鎮:竹塘村、新和村、里旺村、鹿旺村、蕉樹村、下村村、周實村、義江村、石步村、什字村、石江村
大灣鎮:耀團村、界嶺村、山塘村、下山村、天堂上村、天堂下村、平塘村、大坪村、硬塘村、新桂村、里各村、新安村、雙嶺村、必祝村、欖塘村
石龍鎮:永興村、四平村、安旺村、新源村、思源村、東崗村、中峽江村、新隆村
西山鎮:碧灘村、上垌村
南木鎮:三鼎村、沿江村、龍門村、珠盞村、上灣村、群合村、新寧村
金田鎮:羅蛟村
紫荊鎮:白云村、田心村、蒙沖村、花雷村、田泗村、尋蓬村、木山村、大坪村、深水村、元安村、大廣村、合水村、古灘村、小江村
羅播鄉:西村村、陳嶺村、山背村、承棠村、承祿村、鳳鎮村、六鳳村、萬壽村
垌心鄉:督的村、羅宜村、三連村
49010
29410
19600
(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包括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費用。
(二)征收永久基本農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1.1倍進行補償;征收集體建設用地的,除建房用地、已出讓土地使用權等集體土地另行補償以外,按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1倍進行補償;征收集體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0.4倍進行補償;新增的鄉鎮、村(社區),參照相鄰鄉鎮、村中較高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三)政府獎勵:被征地的村(居)民小組(隊)在規定時間內(即在交地通告規定的期限之前,下同)完成土地丈量、地上附屬物(房屋)及青苗核實登記、簽訂征地協議并交地的,每畝獎勵15000元;超過規定時間但在三個月內完成土地丈量、地上附屬物(房屋)、青苗核實登記、簽訂征地協議并交地的,每畝獎勵不高于10000元。超過規定時間三個月仍未簽訂征地協議的,或需通過司法征收方式實施征地的(即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之后),不予獎勵。
第二條臨時用地征用補償標準
(一)耕地:根據臨時使用年限,每年每畝按所屬區片綜合地價的1/19補償。
(二)其他農用地:每年每畝按所屬區片綜合地價的1/38補償。
(三)未利用地:每年每畝按所屬區片綜合地價的1/76補償。
第三條青苗、作物和養殖類品種的補償標準
(一)經濟種植類青苗、作物和養殖類品種:
1.特色種養補償標準
(1)山藥(淮山)按每畝5500元補償。
(2)馬蹄、蓮藕按每畝3500元補償。
(3)糖料蔗按每畝3000元補償,果蔗按每畝5500元補償。
(4)養四大家魚的按每畝4000元補償。
(5)養名優魚的按每畝5000元補償。
(6)養龜鱉類的按每畝8000元補償。
2.園地、林地和苗圃的青苗補償標準
(1)成片桑樹、茉莉花:未能收獲的按2000元/畝補償,已能收獲的按4500元/畝補償。
(2)成片草莓:露天種植,未掛果的每畝補償5000元,已掛果的每畝補償10000元;大棚種植,未掛果的每畝補償10000元,已掛果的每畝補償15000元。
(3)成片茶葉、八角:已種植1年的按3000元/畝補償;已種植2年的按4000元/畝補償;已種植3年以上的按6000元/畝補償;6-10年的按10000元/畝補償;11年以上的按15000元/畝補償。
(4)青(黃)麻:未能收獲的按1200元/畝補償,已能收獲的按1500元/畝補償。
(5)成片菠蘿:未掛果的按1200元/畝補償,已掛果的按1500元/畝補償。
(6)成片五指果、萬荊子:未掛果的按1000元/畝補償,已掛果的按2000元/畝補償。
(7)成片名優堅果:已種植1年的按3000元/畝補償;已種植2年的按5000元/畝補償;已種植3-5年的按10000元/畝補償;6年以上的按15000元/畝補償。。
(8)成片葡萄:簡易種植,未掛果的按2000元/畝補償,已掛果的按3000元/畝補償;設施種植,未掛果的按5000元/畝補償,已掛果的按7000元/畝補償。
(9)成片百香果:簡易種植每畝補償2500元,設施種植每畝補償5000元。
(10)成片火龍果:未掛果的每畝補償3500元。已掛果的每畝補償7000元。
(11)成片沙糖桔、沃柑:已種植1年的按3000元/畝補償;已種植2年的按6000元/畝補償;已種植3-4年的按10000元/畝補償;6年以上的按15000元/畝補償。。
(12)成片銀杏、大捻木(銀捻木):已種植1年的按2000元/畝補償;已種植2年的按4000元/畝補償;已種植3-5年的按8000元/畝補償;6年以上的按10000元/畝補償。
(13)成片山楂樹、青棗樹、余甘果、三華李:未掛果按5000元/畝補償,已掛果按8000元/畝補償。
(14)成片劍麻:未能收獲的按1400元/畝補償,已能收獲的按2800元/畝補償。
(15)成片穿心蓮:未能收獲的按2500元/畝補償,已能收獲的按1000元/畝補償。
(16)成片速豐桉:φ5cm以下(不含5cm)的按1800元/畝補償,φ10cm以下(不含10cm)的按3300元/畝補償, φ10cm~15cm的(不含15cm)按2200元/畝補償,φ15cm以上的按1700元/畝補償。
(17)成片九層皮、辣木子、格木:樹齡1-3年按3000元/畝補償,樹齡4-6年按6000元/畝補償,樹齡,7年以上按12000元/畝補償。
(18)成片橡膠樹、香木、黃姜:按3500元/畝補償。
(19)成片牛大力:按10000元/畝補償。
(20)成片沙姜、姜黃:按9000元/畝補償。
(21)成片牧草地:按2500元/畝補償。
(22)成片琴絲竹(小琴絲竹)、φ3cm以下的成竹、山菅蘭草:種植范圍0.1畝及以上,每平方米超出27株的,按9000元/畝補償;每平方米低于28株的,按7000元/畝補償。山菅蘭草:種植范圍0.1畝及以上,每平方米超出25叢的,按13000元/畝補償;每平方米低于25叢的,按6000元/畝補償。
(23)成片單竹:按6500元/畝補償。
(24)成片撐篙竹、擔挑竹(勒竹):按6800元/畝補償;成片羅漢竹按15000元/畝補償。
(25)成片甜筍竹(含筍):按7000元/畝補償。
(26)噴淋設施(鋪設了噴淋管道、噴頭、抽水管):按1500元/畝補償。
(27)滴灌設施(鋪設了噴淋管道、滴頭、抽水管):按1200元/畝補償。
(28)成片去年嫁接的荔枝:嫁接費用按100元/株補償。
(29)密集種植林木生長情況的判定標準:
1) φ5cm以下:屬苗木。
2) φ5cm-φ10cm :①根系伸展的平均幅度不低于φ1.2m;②樹冠的平均投影不低于φ1.2m;③高度不低于2m。
3) φ11cm 以上:①根系伸展的平均幅度不低于φ2m;②樹冠的平均投影不低于φ2m;③高度不低于2.5m。
符合第1)項的按苗圃補償。第2)、第3)項:三個條件都達到的,屬正常生長樹木,按正常標準補償;不能全部達到的,屬苗圃移栽樹木,按苗圃補償。
(30)羅漢松、降香黃檀(黃花梨)、檀香樹、樟樹、桂花樹、香椿樹、香樟樹、格木等樹苗(φ5cm以下)達到合理株數(300株/畝)的,移栽費和損失費按10000元/畝補償,達不到合理株數的,①200~300(不含300)株/畝的,移栽費和損失費按8000元/畝補償;②100~200(不含200)株/畝的,移栽費和損失費按6000元/畝補償;③達不到100株/畝的,按零星種植補償標準補償。
(31)種植鐵皮石斛的,移栽費和損失費按4000元/畝補償。
(32)龍眼、荔枝樹:
單位:元/畝
級別
補償費
備注
嫁接類
實生類
一等
28000
18000
樹冠在4.5m(含4.5m)以上
二等
24000
15000
樹冠在4m至4.5m(不含4.5m)
三等
20000
12000
樹冠在3.5m至4m(不含4m)
四等
16200
10400
樹冠在3m至3.5m(不含3.5m)
五等
12500
8800
樹冠在2.5m至3m(不含3m)
六等
8300
6200
樹冠在1.5m至2.5m(不含2.5m)
七等
5000
4000
樹冠在1m至1.5m(不含1.5m)
八等
3000
2000
樹冠在0.5m至1m(不含1m)
注:種植龍眼、荔枝樹的土地達不到園地標準的,地上龍眼、荔枝樹按零星種植的樹木相應補償標準計算補償,但每畝超過合理種植株數40株的按畝計算補償。
(33)林地和苗圃
種類
規格
林木補償費
(單位:元/畝)
用材林
郁閉度0.2以上
成熟林
1500~1800
中幼林
2500~3000
郁閉度0.2以下
未成林造林地
和新造林地
1800~2200
疏林地
1000~1200
薪炭林
灌木林
郁閉度0.2以上(已有收獲)
800~1000
郁閉度0.2以下(未有收獲)
300~500
防護林、
特種用途林
3000~3500
苗圃、花圃
移栽費和損失費按5000~12000,根據實際移栽難易程度、不同季節等因素確定。
3.其他連片種植的一般農作物青苗,一年兩造及兩造以上的,按1500元/畝補償;一年一造的,按3000元/畝補償。
4.地上零星種植的作物、樹木補償標準
(1)芭蕉、香蕉:高為0.3m~1m以下的,每株3元;高1m以上未結果的,每株10元;已結果的,每株20元。每畝補償費不高于4000元。
(2)木瓜:木瓜苗,每株2元;高一米以上未結果的,每株30元;已結果的,每株50元。每畝補償費不高于4000元。
(3)砂糖桔、金桔、沃柑:φ2cm~4cm每株10元;4年以下φ5cm 以上120元/株;超4年掛果200元/株。
(4)大捻木(銀捻木):φ2cm~4cm每株10元;φ5cm~10cm每株100元;φ11cm~20cm每株300元;φ21cm~30cm每株500元;φ31cm以上每株800元,連片種植郁閉度0.2以上的以畝計補。
(5)山楂樹、余甘果、青棗:地徑2cm~4cm每株10元;地徑5cm~10cm每株80元;地徑11cm~20cm每株150元;地徑21cm以上每株200元。
(6)烏榴木、蘇木:φ2cm~4cm每株10元;φ5cm~10cm每株30元;φ11cm~20cm每株100元;φ21cm以上每株150元,連片種植郁閉度0.2以上的按用材林以畝計補。
(7)九層皮、辣木子等藥材類:φ2cm以下每株5元;φ2cm~φ4cm每株30元;φ5cm~10cm每株80元;φ11cm~20cm每株150元;φ21cm以上每株300元。
(8)牡丹樹、萬年青、夜來香、鐵樹等景觀類木:
φ2cm~4cm每株15元;φ5cm~10cm每株30元;φ11cm~20cm每株100元;φ21cm以上每株150元。
(9)羅漢松、降香黃檀樹(黃花梨)、檀香樹、樟樹、桂花樹、香椿樹、格木、紅錐、飯甑青岡(紅槽木):φ2cm~4cm每株30元;φ5cm~10cm每株100元;φ11cm~25cm每株200元;φ26cm~30cm的,每株400元;φ31cm以上每株600元,連片種植郁閉度0.2以上的按畝計補。
(10)香樟樹:φ2cm~4cm的,每株30元;φ5cm~10cm的,每株80元;φ11cm~20cm的,每株150元;φ21cm~30cm的,每株300元;φ31cm~40cm的,每株500元;φ41cm以上的,每株800元,連片種植郁閉度0.2以上的按畝計補。
(11)杉樹、松樹、柏樹、相思樹、玉桂樹、八角樹、榕樹、香木、橡膠木、木棉花:φ5cm以下的,每株15元;φ5cm~10cm的,每株30元;φ11cm~20cm,每株100元;φ21cm以上的,每株150元,連片種植郁閉度0.2以上的按畝計補。
(12)桐油樹、刺桐樹、苦楝樹、桉樹、四季青、雜木:φ5cm以下的,每株10元;φ5cm~10cm的,每株20元;φ11cm~40cm的,每株30元;φ21cm~30cm的,每株40元;φ31cm~40cm的,每株50元;φ41cm以上的,每株60元,連片種植郁閉度0.2以上的按薪炭林以畝計補。
(13)水葡萄、楊桃樹、桃樹、無花果樹、檸檬樹、石榴樹、梅子樹、萬壽果樹、柿子樹、桑樹:地徑5cm以下的,每株5元;地徑5cm~10cm的,每株20元;地徑11cm~20cm的,每株35元;地徑21cm以上的,每株50元。
(14)柑果樹、橙果樹、枇杷樹、黃皮樹、沙梨樹、三華李樹、番石榴樹、油茶樹、人參果樹:地徑3cm以下(苗)的,每株10元;地徑4cm~10cm的,每株30元;地徑11cm~15cm的,每株60元;地徑16cm以上的,每株90元。
(15)芒果樹、山竹、板栗、藍莓:地徑5cm以下的,每株10元;地徑5cm~10cm的,每株80元;地徑11cm~30cm的,每株300元;地徑31cm以上的,每株500元。
(16)龍眼樹、荔枝樹:樹冠在0.5m以下的,每株10元;樹冠在0.6~1m的,每株50元;樹冠在1.1~1.5m的,每株100元;樹冠在1.6~2.5m的,每株160元;樹冠在2.6~3.5m的,每株250元;樹冠在3.6~4.5m的,每株500元;樹冠在4.6m以上的,每株800元。
(17)柚子樹、木菠蘿樹、欖樹、銀杏樹:φ5cm以下的,每株10元;φ5cm~10cm的,每株80元;φ11cm~40cm的,每株300元;φ41cm以上的,每株800元,連片種植郁閉度0.2以上的按銀杏樹補償標準以畝計補。
(18)藤類、百香果、火龍果:1年生產期以下(不含一年)的,每株20元,2年生產期(不含2年)的,每株30元;3年生產期(不含3年)的,每株35元;3年以上生產期的,每株40元。
(19)單竹(φ2cm以上):每株3元。
(20)撐蒿竹、勒竹(φ3cm以上):每株4元。
(21)羅漢竹::φ4cm以上每株6元;φ2-4cm每株3元。
(22)擔挑竹(馬蹄竹)(φ3cm以上):每株8元。
(23)甜筍竹(含筍)::φ5cm以上每株10元,φ2-5cm每株5元。
(24)琴絲竹φ1-3cm以下的成竹:每株0.5元;山菅蘭:0.7元/叢。
(25)牛大力、姜黃:每株20元。
(26)千里香:每株25元。
(27)觀音麻、欖核蓮:每株0.5元。
(28)木必子:每株5元。
(29)棕葉(冬葉):每平方米20元。
(30)古樹:登記在冊或備案的,協商補償;協商不成的,共同委托或者通過搖號方式確定有資質第三方評估機構按評估價補償。
以上零星作物超出畝均合理株數的,按畝成片計補,不按零星計補,合理株數以林業、農業部門認定為準。
5.經征地實施機構和主管部門認定為新種植的規模經濟林、果園地的,另按每畝3500元補償土地平整、基肥等前期投入。
(30)古墓、文物:登記在冊或備案的,依照相關規定協商補償;協商不成的,經文物保護主管部門同意,共同委托或者通過搖號方式確定有資質第三方評估機構按評估價補償。
第二章被征地農民安置
第四條留用地安置
除有明確規定外,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安置采取留用地安置(即生產生活留用地)、貨幣安置兩種方式。
(一)留用地安置
1.留用地標準
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可供選址安排的,可采取留用地安置方式。按實際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面積的10%,在項目用地指標范圍內安排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實際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面積的1%的安排給被征地村(居)委會用作預留用地,供被征地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使用,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2.留用地面積小于5畝的,不安排留用地,只采取貨幣安置方式。
3.供應和管理
(1)留用地手續由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申請辦理,本市政府以無償劃撥方式供地,統一辦理國有劃撥建設用地不動產權證(土地),登記機關應在留用地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不動產權證書上備注“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字樣。辦理費用屬本級行政可以減免的一律免收。
(2)在征收項目建設用地的同時,規劃部門必須做好留用地規劃選址方案,項目建設用地和留用地同步進行征收。
(3)由本市政府或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留用地安置協議》,協議約定交付留用地時間原則上為24個月。超過24個月未交付留用地的,按150元/畝/月給予補償,直至交付留用地為止,或者直至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改為按貨幣方式安置的日期為止。
(4)留用地的權屬按本市政府的安排分別屬村(居)委會或村(居)民小組(隊)集體共同所有,并集中統一管理使用,不得拆分作村(居)民宅基地等使用。
(5)留用地劃撥給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后,由該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管理,且該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不得擅自改變留用地的用途。凡在留用地劃撥給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后,因該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不善導致搶建、搶種產生二次補償的,由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承擔。
(6)留用地交付標準為辦理了用地規劃許可,并完成了土地征收。
4.開發和利用
(1)留用地的規劃與建設方案須報市規劃部門審批。
(2)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將留用地通過土地有形市場進行交易,但必須擬定確保被征地農民長期穩定收入方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過,并報所在鄉鎮政府、本市政府同意后,依法辦理出讓手續。
(3)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在取得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進行自主開發的,必須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屬無償劃撥的,必須在繳清留用地取得成本后,才可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二)貨幣安置
采取貨幣安置的,按應得留用地的面積,以被征地同地段的基準地價(所處位置沒有基準地價的,參照本鄉鎮住宅用地最低等級基準地價執行,下同)折價成貨幣,或者按照經財政評審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的評估價格給予貨幣安置。
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貨幣安置協議的,按應得留用地面積的被征地同地段的基準地價總價的5%給予獎勵;超過規定時間但在三個月內簽訂貨幣安置協議的,按不高于應得留用地面積的被征地同地段的基準地價總價的3%給予獎勵;超過規定時間三個月仍未簽訂貨幣安置協議的,不予獎勵。
第五條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因政府依法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失地,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的16周歲以上(含16周歲)在冊人口,享受養老保險補貼。被征地農民享受養老保險補貼的基準日為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之日(同一征地項目以首份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之日為準),補貼的標準,以基準日當年實施的標準為準。
(二)項目用地單位要按時足額落實社會保障費用,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資金劃入政府指定的財政專戶,未足額落實的,不予辦理批準用地手續。
(三)被征地農民享受養老保險補貼的具體實施辦法以自治區、貴港市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征收桂平城市規劃區和鄉鎮建成區以外具有合法手續或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屬物的補償
第六條建筑物結構類型
1.鋼筋混凝土結構(框架結構):建筑物上部荷載傳給鋼筋砼板和梁,再通過鋼筋砼柱傳給基礎。此類結構特點主要是鋼筋砼柱承重,梁柱(或板柱)共同組成框架形式,墻體僅作為分隔和保溫用途。
2.磚混結構:建筑物上部荷載傳給鋼筋砼板和梁,再通過磚墻或磚柱傳給基礎。此類結構特點主要是磚墻承重,也稱混合結構。
3.磚木結構: 指建筑物中豎向承重結構的墻、柱等采用磚或砌塊砌筑,樓板、屋架等用木結構。
4.其他結構:其他生產性、簡易性、臨時性的結構。
第七條建(構)筑物的建筑面積計算標準
1.房屋建筑面積的計算標準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以下簡稱《建筑面積計算規范》)執行。
2.建筑面積是同類型建筑各層面積的總和。
3.房屋建筑面積按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還包括門廳、門斗、門廊、陽臺、檐廊、走廊、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輔助設施的面積。
4.測算建筑面積的主屋必須是結構牢固、有頂蓋、層高2.20m和2.20m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5.雨蓬、屋檐、建筑外挑裝飾,立面構造柱、梁、外凸線面、塊面等(包括預留作為封閉式陽臺使用的樓面)均不計算建筑面積。
6.層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地下層及層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不計算主屋面積。
第八條征收具有合法手續(如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等)的各類產業用房、房屋或者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房屋,以及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下列標準補償: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房屋面積為建筑面積)
房屋類型
補償價(元/㎡)
備注
一級
青磚、紅磚、沙磚
二級
水泥磚
三級
泥磚
一
類
(1)
框架(內有廁及樓梯)
1534
1479
房屋為層高或檐口高度大于或等于3米,墻、門、窗完整。
磚混(內有廁及樓梯)
1360
1315
磚混(內無樓梯或無廁)
1257
1205
磚木土瓦
915
870
593
一
類
(2)
框架
1040
994
房屋為層高或檐口高度小于3米,且大于或等于2.2米,墻、門、窗完整。
磚混
860
820
磚木土瓦
520
472
393
磚木石棉瓦、聚酯瓦
485
442
363
二
類
框架、磚混
822
767
層高或檐口高度小于2.2米,且大于或等于1.8米,結構穩定。
磚木土瓦
420
372
293
磚木石棉瓦、聚酯瓦
390
342
263
磚木蓋星鐵瓦、聚酯瓦,精鐵棚、鋼結構
317
289
277
三
類
紅磚蓋土瓦、聚酯瓦
212
層高或檐口高度小于1.8米,且大于或等于1.5米,結構穩定。
磚木蓋星鐵瓦、水泥瓦、石棉瓦、聚酯瓦,精鐵棚
190
紅磚蓋油氈
159
水泥磚、泥磚蓋土瓦
169
水泥磚、泥磚蓋水泥瓦、石棉瓦、聚酯瓦
145
水泥磚、泥磚蓋油氈
140
四
類
紅磚蓋土瓦
130
層高或檐口高度小于1.5米,且大于或等于1.2米,臨時類、簡易類、生產性建筑物。
紅磚柱蓋水泥瓦、石棉瓦、聚酯瓦
125
紅磚蓋油氈
125
水泥磚蓋土瓦、水泥磚蓋水泥瓦(石棉瓦)
125
水泥磚、泥磚蓋油氈,泥墻蓋土瓦
125
第九條合理附屬設施,以及其他生產、生活的合理附屬設施、電力通訊設施等按以下標準補償:
(二)房屋裝修
序號
項目
規格
單位
價格
(元)
1
馬賽克、水磨石、地磚
30CM×30CM以下
㎡
70
2
⑴踢腳線(瓷磚、木)
m
20
⑵踢腳線(花崗巖、大理石)
m
30
3
席紋木地板、夾板貼面地板、復合地板
㎡
75
4
實木地板
㎡
150
5
花崗巖、大理石
60CM×60CM
㎡
150
80 CM×80 CM
㎡
200
100 CM×100 CM以上
㎡
280
6
瓷磚、面磚、條磚
30 CM×20 CM以下
㎡
55
7
瓷磚、面磚
50 CM×50 CM
㎡
80
60 CM×60 CM
㎡
100
80 CM×80 CM
㎡
120
100 CM×100 CM以上
㎡
150
8
水磨石地板
30x30cm及以下
㎡
50
30x30cm以上
㎡
100
9
造型普通吊頂
㎡
120
10
無造型吊頂
㎡
80
11
普通鋁扣板
㎡
80
12
PVC扣板、石膏板
㎡
80
13
鋁合金或塑鋼門、窗、鋁合金幕墻
㎡
180
14
實木門(含門套)
㎡
250
15
鑲板門、普通木門、膠合板門
㎡
150
16
木門框(無門)
㎡
50
17
10mm以上厚無框玻璃門
㎡
200
18
鋁合金彈簧門
㎡
200
19
鋁合金卷閘門
㎡
180
20
鐵制防盜拉閘門
㎡
90
21
不銹鋼防盜拉閘門
㎡
170
22
普通鋼板防盜門
㎡
410
23
不銹鋼防盜門
㎡
700
24
鐵制防盜網、無板網裝門(方鋼、圓鋼)
㎡
90
25
不銹鋼防盜網、無板網裝門
㎡
120
26
遙控電動卷閘門、單元電控門
㎡
200
27
電解板門
㎡
350
28
木窗、鐵柱木窗、水泥花窗
㎡
50
29
豪華鋁合金紗窗
高強鋼絲網,或獨立鋁合金窗扇、導軌
㎡
150
30
普通鋁合金紗窗
㎡
50
31
花崗巖、大理石大櫥柜
m
500
32
合板或鋁合金、不銹鋼包邊貼瓷磚櫥柜
m
400
33
固定木柜(普通)
m
210
34
固定木柜(高級)
m
260
35
護墻板、木裝飾墻裙
㎡
80
36
窗簾盒
m
40
37
不銹鋼欄桿、木欄桿、鐵藝欄桿(欄桿含扶手)、鐵沙板梯
m
200
38
樓梯鐵管扶手
m
100
39
花崗巖、大理石洗手臺
m
300
40
浴缸
只
1500
41
座便器(帶水箱)
套
500
42
蹲廁(帶水箱)
套
300
43
瓷花瓶護欄
m
200
44
花崗巖圍欄格、大理石門伏
單磚長度60cm
㎡
150
單磚長度80cm
㎡
200
單磚長度100cm及以上
㎡
280
45
大門瓷磚門伏
單磚長度30cm
㎡
55
單磚長度50cm
㎡
80
單磚長度60cm
㎡
100
單磚長度80cm
㎡
120
單磚長度100cm及以上
㎡
150
46
琉璃瓦
㎡
100
47
水泥柱
m³
450
48
屋外排水溝
灰沙
m³
80
預制磚
m³
120
燒制磚
m³
160
49
混凝土或磚砌水池
m³
80
50
門外鐵棚
部分有承重結構
㎡
60
51
不銹鋼架+陽光板(樓頂采光井)
按投影面積
㎡
180
52
圍墻、女兒墻
紅磚
m³
380
混凝土
m³
450
水泥磚
m³
285
53
擋土墻、塘邊砌擋墻
磚砌批水泥砂漿
m³
380
混凝土
m³
450
片石(勾縫)
m³
300
54
室外排污管
50mm-75mm
m
6
80mm-100mm
m
8
110mm
m
10
160mm
m
12
55
外墻貼磚(含抹灰)
㎡
100
56
外墻單抹灰
㎡
30
57
刷漆內墻
㎡
25
58
刮膩子(包括抹灰)
㎡
40
(三)電力、通信設施
項目
補助標準
備注
1
桿上變壓器遷移
400元/千伏安
2
220伏送配電線路
35~70mm²
5.52萬元/公里
120~240 mm²
9.37萬元/公里
3
380伏送配電線路
35~70 mm²
10.16萬元/公里
沿墻敷設四線
120~240 mm²
18.02萬元/公里
沿墻敷設四線
35~70 mm²
15.52萬元/公里
10米混凝土桿架空四線,不包含特殊桿塔(鐵塔、大拔梢桿、鋼管桿)等拆除內容
120~240 mm²
20.11萬元/公里
4
10000伏送配電線路
70~120 mm²
20.77萬元/公里
12米混凝土桿,不包含特殊桿塔(鐵塔、大拔梢桿、鋼管桿)等拆除內容
185~240 mm²
24.48萬元/公里
5
380伏電纜線路
50~120 mm²
18.55萬元/公里
185~240 mm²
48.29萬元/公里
6
10000伏電纜線路
70~120 mm²
26.85萬元/公里
185~240 mm²
48.96萬元/公里
7
箱式變壓器遷移
471元/千伏安
8
開閉所遷移
18.12萬元/臺
9
電纜分接箱遷移
9.05萬元/臺
10
通信管孔
10萬元/孔·公里
11
FTTH機箱
0.8萬元/個
12
通信桿路
3.5萬元/公里
13
通信人井
1萬元/個
14
6-8M輸電(通信)桿線
桿線及附屬設施
1600元/條
15
8M以上M輸電(通信)桿線
桿線及附屬設施
2600元/條
16
電表報裝費
單相
500元/表
含線路
三相
8000元/表
含線路
17
電線線路
室內暗裝
50元/平方米
主屋建筑面積
室內明裝
10元/平方米
主屋建筑面積
(四)水利設施
項目
單位、規格
補助標準
備注
1水柜、水池200m³以下
元/立方米
140-200
鋼筋砼(磚混)結構
2
水
井
深2m至5m含5m
元/米
140(人工)
人工挖井口徑寬2 m以下(含2 m)機鉆0.1~0.5 m,并砌有磚、石、水管保護。
深5m以上
元/米
170(人工)
深5m至10m
含10m
元/米
80(機鉆)
深10m以上
元/米
100(機鉆)
3
供
水
塔
儲水量立方米
單位
補償價
備注
5-20(含)
萬元/座
10-15
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
20—50(含)
萬元/座
20-30
50以上
萬元/座
25-42
(五)其它設施
項目
單位、規格
補助標準
備注
1水表及水管
報裝費
860元/表
室內暗裝
首層915元/戶
每增一層586元/戶
室內明裝
首層765元/戶
每增一層436元/戶
2電話
200元/戶
3有線電視網
360元/戶
4寬帶網
100元/戶
5空調拆裝費
掛式
150元/臺
柜式
300元/臺
6監控攝像頭
戶
200元/戶
以戶為單位,每戶200元
7太陽能熱水器
1000元/臺
8沼氣池
元/立方米
450
9墳墓
元/座
族墳:8000
普墳:3000
寄墳:500
革命烈士墳墓另行補償
一個墳墓內有多個金斗的,每個多出的金斗按單個墳墓的50%補償
10曬場或屋外地面
水泥
元/平方米
80
灰沙
元/平方米
50
11獨立煙囪
元/立方米
250
12磚瓦窯
補償標準套用建筑定額標準計算
廢棄和沒有辦理用地手續的不予補償
13片石基礎
元/平方米
145
具有合法用地手續,包括已建好的房屋
14鋼筋混凝土基礎
元/平方米
90
具有合法用地手續,包括已建好的房屋
15鋼筋混凝土地梁
元/平方米
106
具有合法用地手續,包括已建好的房屋
16小型大米加工設備
10000元/套
17化糞池
磚或片石砌
元/立方米
300
已補償主屋的,不另行補償
(六)屬祖居屋居住使用的坡屋頂瓦面磚木結構建筑,內設閣樓作居室使用,其樓板為木結構,鋼砼結構,并且樓層高度最低處不少于2.20米,即屋檐內墻頂面與樓面高不低于2.20米的,可按閣樓建設面積一半計算進行拆遷補償。
(七)已廢棄不用的水池、水井、石灰窯、磚瓦窯等,不予補償。
(八)房屋內外的構筑物及設施(包括灶臺、水池、盛放雜物的固定架,石臺、石凳、地下構筑物、集體和個人已不使用的曬場等)一律不列入補償范圍。
(九)建造目的用于居住,水電等生活設施基本齊全的獨立房屋,稱為主屋。與居住主屋共墻或者緊密相連,層高2.2米以上的磚混或者框架結構,并屬該主屋唯一的廚房、衛生間,配合工作的可以計入實物安置面積。獨立于主屋以外的廚房、廁所只給予貨幣補償,不計入實物安置面積。
(十)主屋以外的工具房、養殖用房、庫房、生產性用房等建筑物及占地,只給予貨幣補償,不計入拆遷安置面積,無合法用地手續的占地按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補償。
第十條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主屋占地的安置方式,采取貨幣補償、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等三種安置方式,三種安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一般采取貨幣補償方式;被征收人有安置房的,可采取安置房安置方式;項目預留有回建地,或者本集體有宅基地可供重新安排的,可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安置方式。
1.選擇貨幣補償的,宅基地按2000元/平方米給予補償,建筑物、地基、地梁和附屬物按本章有關規定補償。
2.選擇重新安排宅基地安置方式的,不再對主屋占地進行單獨補償,建筑物和附屬物按本章有關規定補償。
3.選擇安置房的,具體的實施辦法由征地實施機構另行制定,附屬物按本章有關規定補償,不再對建筑物、地基、地梁、主屋占地進行單獨補償。
第十一條有合法手續的宅基地改變用途或者不符合安置條件的,按如下辦法補償:
(一)改變房屋用途不作居住用途的,或者房屋已經荒廢、崩塌的,宅基地按照所處位置土地等級住宅用地基準地價補償。
(二)戶籍已全部遷出本集體,房屋為唯一住宅的,參照符合“一戶一宅”的房屋給予補償安置;已經另外購置房產的,房屋和附屬物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補償,宅基地經本市人民政府批準,按照所處位置土地等級住宅用地基準地價補償,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三)宅基地所處位置沒有基準地價的,參照本鄉鎮住宅用地最低等級基準地價執行。
第十二條被征收人選擇安排宅基地安置或者安置房安置方式的,可減少安置面積,減少的安置面積以貨幣補償。
第十三條搬遷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元支付;不是安置現房的,按二次搬遷計算。
第十四條臨時安置過渡費
(一)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征收主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0元支付臨時安置過渡費,一次性支付6個月。
(二)臨時安置過渡費的起算時間,從被拆遷人移交房屋之日起算,或者按照有權部門發布的征收決定書載明的時間起算。
選擇產權調換安置方式的,按應安置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元支付臨時安置過渡費,過渡期限從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并移交房屋之日起計算,到產權調換房屋交付次月為止。
第十五條被征收房屋有租賃的,根據房屋的用途,按租賃范圍內的房屋建筑面積給予搬遷費、停產、停業損失費等補償,租賃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的,補償給承租人。
第十六條拆遷具有合法手續并正在生產經營的其他工廠、企業、養殖場等,原則上按評估價格補償,無合法手續的,由相關部門依法取締。停產、停業補償費用按廠房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償8元,一次性補償12個月。
第十七條征收鋪面、餐飲店、旅館造成停產、停業的,按照被征收的建筑面積,一次性給予支付3個月的停產、停業補償費用。其中:(1)鋪面、餐飲店類,以實際營業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補償80元;(2)辦公、旅館旅社類,每月每平方米補償11元。
第十八條改變用途或者不符合安置條件的,有合法手續的房屋和附屬物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補償,宅基地按如下辦法補償:
(四)改變房屋用途不作居住用途的,或者房屋已經荒廢、崩塌的,或者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宅基地只給予貨幣補償,不計入實物安置面積。
(五)原戶權利人戶籍已全部遷出本集體,被征收房屋為唯一住宅的,按照“一戶一宅”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安置;已經另外購置房產的,房屋和附屬物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補償,宅基地由本市政府批準,收回土地使用權,宅基地只給予貨幣補償,不計入實物安置面積。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在征地工作中發現沒有明確規定補償標準的,可以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形成會議紀要,參照最近似品種合理補償。確需單列補償的,補償標準由征地實施機構會同市發改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財政局、物價局等職能部門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屬政府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后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第二十條房屋測量費和評估費據實列支,納入征收成本,從土地房屋征收補償費中支付。
第二十一條征收涉及高壓線、通訊線路、通訊基站、地下供水、地下光纜遷移改裝的,遷移改裝費用由管線業主依法依規按管線遷移設計規范和程序編制工程預算并送財政評審,財政評審后,征收協議約定由征收實施單位施工的,按市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納入征收成本,從土地房屋征收補償費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本標準發布前,已經批準征收土地方案的項目,按批準的征收補償標準組織落實。已經依法履行征收報批前期工作程序并已呈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國務院的項目,征收補償原則上按照報批的征收方案落實。
除本條第二款以外,項目征收補償有關規定與本標準不一致的,以本標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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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劉超律師
來源:臨律-廣西《桂平市新一輪征收集體土地和附著物補償安置標準(2022年修編)》自2022年9月27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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