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小編整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的全文內容、主旨和釋義,以加深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的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內容如下:
小編整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的全文內容、主旨和釋義,以加深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的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內容如下: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加強食品檢驗工作,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其培訓和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隨機進行監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況。監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費用。
主旨
本條是關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的規定。
釋義和理解
本條是對原法第32條的修改。增加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以及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監督抽查考核的內容。
本條從四個方面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提出了具體要求:
1.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備的管理制度是生產安全食品的重要保障。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達到相應食品安全要求的基本前提。通過建立相關規章制度,把法律有關規定變成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規章制度,加強對所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進行管理,嚴格食品安全的自我控制,提高食品生產合格率,保證食品安全,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法定義務。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是涵蓋從原料采購到食品加工、包裝、貯存、運輸等全過程,具體可包括設備保養和維修制度,衛生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驗收、運輸和貯存管理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原料倉庫管理制度,防止污染的管理制度,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培訓制度和文件管理制度等。
2.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加強食品檢驗工作,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從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出發,法律規定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義務。培訓對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水平,增強保證食品安全的自覺性,保障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強化企業內部從業人員的素質管理。通過各種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職工樹立“食品安全無小事”的意識,不斷增強食品安全意識的自覺性和責任心,提高職業素養。宣傳普及食品安全法律、食品安全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使其掌握與其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內容和各項標準的具體規定,使食品從業人員樹立起食品安全的法制觀念,增強守法的自覺性,加強食品檢驗工作,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明確生產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的責任主體,作為專門從事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向市場提供安全、豐富、放心、優質的食品,保障人民健康,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本法第4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這是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一個總的要求。作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如何履行好這個責任,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主體責任是關鍵,這樣既可以促使其行使職權認真負責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又可以按照法定義務追究其應承擔的責任。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保障中,其主要負責人居于中心地位,起決定性作用,只有他帶頭認真落實好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才能保證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因此必須以法律形式明確其職責,強化其責任,使之盡職盡責。如果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出現違法行為,違反了保證食品安全的法定義務,危害到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其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受到處罰。
4.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進行培訓和考核。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了食品是否安全。每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都要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是專職人員也可以是兼職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日常的監測、監督過程中可以及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各種食品安全風險。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上崗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對其進行考核,了解其是否掌握了食品安全相應知識和能力,對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安排其上崗工作。隨著食品安全專業知識的不斷更新,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也應隨之更新自己的專業知識和能力,因此要求企業應加強對其培訓,確保其掌握所在崗位必需的相關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具備相應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讓其可以從專業的角度對食品進行監測、監督。本條還規定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對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抽查考核的內容。企業是否配備了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對其進行了培訓,對食品安全知識的掌握情況如何,不能光靠企業自己說了算,監管部門也要盡到其責任,隨時進行抽查了解情況,并將考核結果予以公布,以便督促那些不合格企業盡快改正。另外,為防止行政亂收費,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負擔,本條還規定,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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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
來源:臨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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