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房屋強拆后未完成賠償可以起訴嗎,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房屋要被拆除的,有關部門應當先于公告,要求行政相對人自行拆除,相對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房屋要被拆除的,有關部門應當先于公告,要求行政相對人自行拆除,相對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一、違章建筑,不能強拆
違章建筑無論過多長時間,只要需要拆除的,行政機關就可以責令當事人自行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會強制拆除。根據國家當前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被征收拆遷時,不予補償。
二、是否屬于強制拆遷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強制拆除屬于行政強制執行,是具體行政行為。是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行政相對人的財產采取的,強制其履行義務,實現行政決定內容的行政強制執行方式。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房屋還沒強拆可以提起訴訟。行為人對征收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的強拆行為侵犯其他人身、財產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行政訴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四)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法律分析:若建筑物是屬于違法建筑或超過批準期限的建筑,不予補償。若建筑物是屬于法定程序得來的建筑,法定機關是按照嚴格的法定程序實行強拆,且還要根據相應的補償標準給予房屋拆遷補償,若不給予,可通過司法程序維權。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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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羅娟律師
來源:臨律-小區房屋強拆后未完成賠償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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