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場拆遷有官方嗎,畜牧場拆遷可以有官方介入,但具體是否由官方進行拆遷以及拆遷的程序和條件,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具體情況來判斷。以下是對相關問題的詳細分析:一、畜牧場拆遷的官方介入在城鎮化過程中,政府對養殖場進行征收時,會給予被征收人相應的
畜牧場拆遷可以有官方介入,但具體是否由官方進行拆遷以及拆遷的程序和條件,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具體情況來判斷。以下是對相關問題的詳細分析:
一、畜牧場拆遷的官方介入
在城鎮化過程中,政府對養殖場進行征收時,會給予被征收人相應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搬遷和臨時安置的補償以及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在此情況下,如果養殖場主在拿到補償款后拒絕搬遷,政府可以依法實施強拆。
對于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包括違建的養殖場,如果需要強制拆除,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這種情況下,官方介入拆遷是合法的。
二、畜牧場拆遷的合法性問題
畜牧場拆遷是否合法,主要取決于拆遷部門是否有合法手續,如司法強拆是否取得法院批文,以及強拆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如果拆遷部門沒有通知就強拆,或者沒有支付補償款就強拆的,可以認定為違法強拆,養殖場主人可以主張國家賠償。
綜上所述,畜牧場拆遷可以有官方介入,但必須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下進行,確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如有任何疑問或爭議,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維護自身權益。
養豬場拆遷補償標準具體如下: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加上被拆遷房屋;
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5、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養殖場拆遷的補償,包括對房屋的拆遷補償和土地的補償。房屋拆遷補償,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處理,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對土地的補償,主要是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具體的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關于畜禽養殖場拆遷標準
●畜牧房征收標準
●養牛場拆遷補償
●畜牧場分區規劃
●畜牧場規劃
●畜牧場選址
●牧場占地補償
●畜牧房征收標準
●養殖場拆遷問題
●畜牧局對養殖場補償標準
內容審核:王四新律師
來源:頭條-畜牧場拆遷有官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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