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豐女士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連云港市某街道辦事處【案情回顧】 豐女士是江蘇省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申請人:連云港市某街道辦事處
【案情回顧】
豐女士是江蘇省連云港市居民,在城區中有一處合法房屋。某天,豐女士收到了來自街道辦事處的《通知函》,稱其建筑違反了城市相關規定,責令其在限定日期前自行拆除房屋。無奈之下,豐女士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協助當事人迅速啟動了系列程序。主辦律師了解案件詳情后,經過協商、溝通等程序,使案件有效推進,取得了重要進展,隨后針對《通知函》協助豐女士提起了行政復議。
圣運律師認為,關于《通知函》是否合法的問題,根據《江蘇省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違反規定的應當由市容環衛管理部門予以處罰。可以看出,街道辦在作出《通知函》時自身并無職權,也并未得到相關職權部門的授權。因此,街道辦在作出涉案《通知函》時并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因此,涉案《通知函》應當被撤銷。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經審理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決定撤銷連云港市某街道辦事處作出的《通知函》。該結果為豐女士的爭取合法權益之路增添了信息,期望其合法權益能得到有效維護。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