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2024年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小編整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的全文內容、主旨和釋義,以加深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的理解。中華人民共
小編整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的全文內容、主旨和釋義,以加深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的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內容如下: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主旨
本條是對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生活的行為的處罰規定。
釋義和理解
本條要處罰的是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應當同時符合二個條件:一是,違反了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二是,制造噪聲干擾了他人正常生活。對于各種噪聲污染的防治,國家都有明確的規定。如噪聲的排放標準、防治措施、賠償標準等都有嚴格的規定。所謂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也就是說,廣義上的噪聲,既包括工業噪聲,還包括建筑噪聲、交通運輸噪聲和生活噪聲。所謂“工業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建筑施工噪聲”,是指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交通運輸噪聲”,是指機動車輛、鐵路機車、機動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在運行時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社會生活噪聲”,是指人為活動所產生的除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本條所處罰的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行為的“噪聲”,僅指社會生活噪聲。
本條對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規定了二檔處罰:(1)處警告。噪聲的危害與其他的對人身傷害的危害不同,有些情況下,只要及時停止其侵害行為,危害后果即可以停止發生,因此,本法規定對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首先要求公安機關要及時制止,對其行為予以警告。(2)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不聽勸阻,繼續其違法行為,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要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應當強調指出的是,本條規定的處罰是治安管理處罰,對于其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同時還違反了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受到的其他行政處罰,則應當依據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其處罰的標準依據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標準執行,與本條的規定不沖突。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5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54條
●治安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理解適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三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
●治安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理解適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
●治安處罰第五十四條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釋義
●治安處罰罰款最高多少,治安管理處罰罰款最高金額: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銷贓治安管理處罰法,銷贓治安處罰哪一條: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時間:2021年1月5日15:00 辦案事由:治安管理(治安)行政處罰
內容審核:索建國律師
來源:頭條-2024年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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