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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房可以出售。拆遷房是對被拆遷人做出安置的房屋,安置的對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和征遷房屋的農戶。拆遷房五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滿五年取得產權證后可以進行出售。
一般來講,這里的拆遷房指的是拆遷置換后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
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
按照一些地方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拆遷部門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當然了,還有一部分安置房建設在了集體土地上,屬于小產權房,是不受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即便對外出售產權也不發生轉移。
拆遷安置房如果已經辦理了房產證,且當地政府對于轉讓安置房沒有限制性或保障性規定,可以自由買賣。
一、因房屋拆遷獲得的拆遷房能出售嗎?
1、因房屋拆遷獲得的拆遷房不一定能出售。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2、剛開始獲得安置房的時候不能辦理房產證。
一般情況下,沒有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有產權證但5年內限制轉讓的拆遷安置房,從簽訂合同到將來辦理產權轉移的時間漫長,不確定因素有很多,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調查清楚房屋征收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該房屋拆遷前具備合法的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商沒有及時的辦理,但是只要有征收協議書,雖然出現一些不可避免的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3、安置房的類型
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二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一般歸屬當地或區域房管所所有。那么房產證是需要通過房管所來辦理的,需要按照現行的房屋平均售價的一定比例繳納費用,然后辦理產權證,但是大都沒有分戶的土地使用證。因此一部分拆遷安置房沒有房產證。
二、拆遷安置房買賣需要注意什么?
拆遷安置房買賣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判斷房屋是否有房產證、檢查房屋質量等,對于沒有房產證的情形,則需要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經過核實,發現雖然沒有房產證,但是有產權證、拆遷協議書,那么也可以購買安置房。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
弄清安置房的性質對于房產證辦理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安置房的所有權一般歸屬當地或區域房管部門所有。房產證是需要通過房管部門來辦理的,需要按照現行的房屋平均售價的一定比例繳納費用,然后辦理產權證。
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權屬證書(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并對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其它任何房產證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檢查房屋質量
在簽署房屋認購書時,被拆遷人還要認真仔細的看好認購書中關于房屋驗收、房屋質量以及發生上述問題時的解決途徑等各項條款。如果沒有的話,被拆遷人要及時地要求拆遷人在合同中增加關于這些事項的規定,只有白紙黑字寫明確了,日后維權的時候才有保障。
對于有購買拆遷安置房需求的公民來說,在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之前,需要先判斷房屋的質量是否合格、房屋的出賣方是否有房產證,對于房屋不合格、或者是沒有房產證的情形,為了避免后期發生糾紛,可以選擇不購買此類房屋。
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只是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實際生活當中,由于拆遷安置房與普通商品房之間通常存在著較大的差價,因而拆遷安置房交易行情還不錯。與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遷安置房交易風險大了許多。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里,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違約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第二,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并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于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生爭議:賣方認為,房子還沒有過戶,則拆遷補償款當然屬于賣方;買方認為,房款已經全部結清,自己已經入住,則拆遷補償款應當屬于買方。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于賣方。因此,賣方在已經收取了購房款之后,仍然有權獲得拆遷補償款。第三,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
一、向安置房政策有哪些?
政策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且用于安置疏解居民的對接安置房,產權性質為經適房產權。但這些安置房不受普通經適房交易限制。普通經適房購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滿5年的按“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的政策補交土地收益,最高需補交同地段相似商品房價差的70%。安置房的交易時間則不限,只需由購買人按成交額的3%補交土地出讓金即可。
1、定向拆遷安置房是享受土地劃撥、規定費用減免等有關的政策,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具體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對象是除了那些城市居民是被拆遷戶的,也包括有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2、若有因為重大市政工程的動遷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則按照有關的規定,被安置人是因此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那么房屋的產權就屬于其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地進行上市交易。
3、是因為房產開發等的因素而被迫要動拆遷的,則動拆遷公司會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者為安置人代理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那么這類商品房與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是沒有什么區別的,也是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這種是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說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4、“三定三限”的定向安置房其產權性質是界定為普通商品房,這種安置房上市交易比照兩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機制的有關規定來辦理。
1、所謂政府的安置房是指因城市的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而進行的拆遷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的對象都是特定的動遷的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了受到法律和法規的規范,還會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
2、根據相關的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就是是因重大的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規定被安置人將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的產權是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是不能上市交易。
3、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的因素而動拆遷的,動拆遷的公司通過其他的途徑安置或者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的商品房。該類的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是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是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一、農村拆遷安置房能否抵押
安置房分為兩種,一種是因為市政建設或者是土地開發需要,為了安置被拆遷住戶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按照有關規定,這一類房屋,房屋產權歸被安置人個人所有。但是一般這類房屋,在五年之內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
還有一種安置房對上市交易沒有限制,可以自由交易。此類安置房是因房產開發需要等因素而修建的。動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代為安置人購買的商品房。這種情況下,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沒有太多的差別,也是屬于私有房產。
1、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這種房屋一般是5年內禁止上市交易的。那么對于此種房屋,自然銀行在5年內也不接受抵押。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非因公共利益,其實是涉嫌違法征收的)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這類房屋如果證件齊全,則如同市場上的商品房一樣,正常交易流通,可以隨時抵押。
3、因各種因素(如征收方手續不全等),專門配建的回遷房,往往辦理不下房產證,這種房屋,銀行是不接受抵押的。
二、安置房房產證性質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一)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1、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二)主要優勢
1、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
2、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戶型占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為多層建筑;
3、政府統建的房屋質量較為穩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周期吻合,升幅較快;
更重要的是,這些安置房如果沒有產權,價格普遍會比市價低。
當然,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安置房的業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因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故凡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序,由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將來都能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只是相對要經過更長的時間才能取得房產證。
另外,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后,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
一、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么
1、安置房在五年之內是不能進行買賣的。這是法律規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滿五年就將其進行買賣則就是違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買賣的。
2、由于安置房各個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這些規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對于安置房來說,國家對這種買賣交易是不允許的,換句話說就是非法的,所以這種情況下簽的過戶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至于公證,也是做不了的,到時候房子還是賣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還給您,再或者搭您點利息,要是一旦出現糾紛就麻煩了。
3、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安置房,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安置房的業主,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安置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相關部門收購。
二、拆遷安置房有什么規定
1、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2、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3、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拆遷,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拆遷安置房與商品房的區別,就是開發商在取得拆遷安置房土地使用權時享受了政府的優惠政策,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拆遷戶在首次辦理產權證時不用繳納出讓金,但在產權證書會有標記。拆遷戶如果轉讓該拆遷房需要補交出讓金,補交了以后與普通商品房是一樣性質了。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存在一定的限制。根據法律規定,安置房在五年內是不能進行買賣的,違反規定將被視為非法行為。不同地區對安置房的政策也有所不同,但國家一般不允許這種交易。對于尚未滿五年的安置房,出售價格應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購房條件的家庭或由相關部門收購。拆遷安置房與一般商品房的區別在于開發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時享受了政府的優惠政策。需要注意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引起糾紛。
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安置房什么時候可以買賣
拆遷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進行上市交易。
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簡單的可以根據土地性質判斷,集體土地,是歸集體所有,鄉鎮多半是這樣的土地性質。
如果是國有土地,即可辦理到房產證,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遠拿不到房產證的,比如集體土地,除非他進行土地性質變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時間內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遷安置房。
國家在這方面都是有相關規定的。
房產一般有兩證,房產證和土地證,房產證簡單的說就是表示這房子歸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沒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興建,必須經相關部門批準。
土地證表示此土地歸你所有,無論建筑物是否存在,別人是無權在你的地盤建東西的,這就是侵犯你的權益。
拆遷房主要分為兩大類:
1、因市政工程拆遷而配置的房屋,這類房子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是在獲得產權證后5年內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拆遷的房子,這類房屋與普通商品房無異,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遷房因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拆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約束。
購買拆遷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幾點:
1、明確房屋的土地類型及性質
要注意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非集體組織成員,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議慎重,因為此類土地上的房屋,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才會受到保護。如果是非集體組織成員,再拆遷的話可能不會得到任何賠償。
2、明確房屋對安置的拆遷對象有無限制或政策補貼
特別是現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體組織建造的,對安置對象有明確限制。
3、房屋的權利人
確定房屋是獨有還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員共有,購房協議的出賣方,一定要是全體共有人的真實意思,且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有授權委托書。
4、相關費用的繳納
這類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過戶涉及土地出讓金的補繳。
一、根據規定拆遷分的房子能賣嗎?
1、拆遷分的房子能賣。
但是必須要有房屋權屬證書,因為只要有房屋權屬證書其效力相當于普通的商品房。如果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房屋不具備權屬證書,但發生爭議時該房屋已經領取了權屬證書(包括可以領取而賣房人故意不去領取)的情形,一般也視為買賣行為有效,可以通過法院訴訟,可以要求強制過戶。
2、買安置房應該注意的事項
(1)購房者要審查開發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2)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3)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二、拆遷安置房獲得房產證后可以換名嗎?
1、拆遷安置房獲得房產證后可以換名。
取得拆遷后的房產證后,當事人可以按實際情況進行變更。但是每個地方是不同的,有的地區要求必須按照拆遷協議上簽署的名字辦理,在辦理好房產證后再進行過戶。
2、房產證更名流程
(1)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
(2)房產證更名流程之二贈予
①贈與范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
②以下是贈予的兩種情況:
③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后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準后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
④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
由于我國對于不動產實行的是產權登記制度,故此公民在購買了安置房等類型的房屋之后,為了避免后期發生產權糾紛,在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之后,需要帶著合同等的相關材料,到房管局等的部門辦理房產證。在辦理房產證之前,最好是先收集辦理房產證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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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法院網-蘇州拆遷房限售嗎現在還有嗎,蘇州拆遷房限售嗎現在還有嗎多少錢
投稿:戴瑞安
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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