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無證房屋強拆違法建筑的程序是什么,1、張貼強制拆遷公告;2、受同級人民政府責令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的部門擬定實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的各種準備;實施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法制辦備案;3、通知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有關證據保全;4、準備工作
1、張貼強制拆遷公告;
2、受同級人民政府責令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的部門擬定實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的各種準備;實施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法制辦備案;
3、通知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有關證據保全;
4、準備工作就緒后,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強制拆遷時間,要求屆時到現場配合執行;
5、通知有關單位、基層組織強制拆遷時間,派員現場協助執行;
6、做好裝運、保管的各種準備;
7、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實施強制拆遷。
一、強拆的賠償
1、房屋價值的損失。《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九條均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評估前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調查,這也肯定了應當以房屋實際面積為準進行補償。強制拆遷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被拆遷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搬遷義務的而責成有關部門強制被拆遷人履行搬遷義務,將被拆遷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屬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強制行為。行政強制拆遷是一種強制被拆遷人履行拆遷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裝修的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在行政賠償、補償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對屋內的物品進行清點登記造冊,就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遷、臨時安置補償等損失。《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征收房屋的補償除房屋價值外,還包括搬遷、臨時安置、對被征收人的補助和獎勵等。上述費用都屬于強拆造成的直接損失,被拆遷人可以向拆遷方主張賠償上述費用。
法律分析:這四種情形可以不拆除。 1.影響建筑物和主體結構的安全。 如果部分建筑物被拆除,將影響建筑物的結構的安全性。 或者整體拆除建筑物將影響相鄰建筑物和主體結構安全。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不拆除違章建筑。 2.憑借當前的技術條件無法拆除的。 由于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根據現有的拆除的技術不能拆除的違章建筑物,可以不拆除。 3.拆除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拆除后,一些違章建筑物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者拆除后可能造成其他嚴重后果。 在這種情況下,違章建筑物可以不被拆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
看情況而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無證房強拆后怎么賠償
對城市房屋進行拆遷的時候,只有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屋才能獲得補償,如果沒有房產證的,有可能是違法建筑,是沒有賠償的。根據法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無證房就可以隨意強拆?真相:不是解析:無證房屋法律上沒有明確的概念,但一般情況下就是指沒有房屋產權證的房屋。一般來說,沒有房屋產權證的原因有很多。即使是無證房屋也不能直接被認定為違建,因此,無證房屋也不一定就是違章建筑,自然不能被隨意強拆。對拆遷補償有異議怎么處理?1、對拆遷補償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2、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3、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無證停工房強拆后怎么賠償
無證房屋被強拆的,如果是違法的建筑,行政機關依法進行強制的,不能獲得經常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問:無房產證房屋買賣協議有效嗎?答: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是誰沒有房屋的房產證來判定。1、開發商沒有房屋的房產證。房屋的出售證件不齊全或是房屋的質量等其他方面有問題,開發這樣房屋的開發商是不能辦理下來房屋的產權的,所以開發商與購房的業主簽訂的買賣合同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因為他沒有任意處置房屋的權利。2、開發商尚未幫業主辦房產證。在開發商手里購買到商品房的業主,在開發商沒有為其辦理房屋的房產證的時候,開發商是擁有房屋的產權的,所以只要業主經過開發商的同意或是告知開發商,簽訂的買賣合同就是有效的。3、出售回遷戶的房屋,開發商需要經過回遷戶的同意之后,才可以對回遷房戶沒有取得房屋的產權進行補償,然后將房屋再次出售,這樣的房屋出售的時候簽訂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沒有經過回遷戶的同意私自出售房屋的情況下,簽訂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無房產證的房屋如果是違法建筑或者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拆遷該房屋不會給予經濟補償,這些房屋不受法律保護。
房屋強拆違法后怎樣賠償
房屋被強拆后,當事人可以申請賠償。包括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補償權益,如房屋價值的補償、產權調換安置房、過渡費、搬家費、獎勵費以及對動產造成的直接損失等,另外還包括因強拆造成屋內物品損失的賠償等。具體賠償數額標準要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及實際損失確定,我國法律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房屋被強拆后怎么賠償
1、房屋價值的損失。《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評估前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調查,這也肯定了應當以房屋實際面積為準進行補償。2、被埋物品及房屋裝修的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規定,在行政賠償、補償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對屋內的物品進行清點登記造冊,就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3、搬遷、臨時安置補償等損失。《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征收房屋的補償除房屋價值外,還包括搬遷、臨時安置、對被征收人的補助和獎勵等。上述費用都屬于強拆造成的直接損失,被拆遷人可以向拆遷方主張賠償上述費用。
農村無證建房強拆有賠償嗎
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農村房屋拆遷的法律條文,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出臺拆遷方案,但可以參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該內容由 張迪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無證房屋被強拆賠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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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強拆違法勝訴賠償
●無證的房屋拆遷案例最高院
●無證房屋可以強拆嗎?
●無證房被強拆可以申請賠償嗎
●最高法無證房屋不一定是違法建筑
●無證房被強拆怎樣能在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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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觀點精神:分戶安置補償應當公開,保證安置補償透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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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觀點:違法建筑的強制拆除也必須遵守程序正當,否則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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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觀點:征收決定發布后,政府無故遲延作出的補償決定欲以低價征收房屋的,不予支
●最高院觀點:征收決定發布后,政府無故遲延作出的補償決定欲以低價征收房屋的,不予支
●最高院觀點:征收項目未取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征收補償費用未足額到專戶,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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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最高院無證房屋強拆違法建筑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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