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議起訴了是不是就不好再跟拆遷方談了,法律分析:復議起訴了并不是就不好再和拆遷方談了,多數人仍然認為復議起訴是針對拆遷方的。如果復議或者起訴失敗,就不討論了。也許拆遷補償還沒有完善,原有的一些獎勵已經失去,不敢通過法律手段維權。這實際上是對
法律分析:復議起訴了并不是就不好再和拆遷方談了,多數人仍然認為復議起訴是針對拆遷方的。如果復議或者起訴失敗,就不討論了。也許拆遷補償還沒有完善,原有的一些獎勵已經失去,不敢通過法律手段維權。這實際上是對法律維權的錯誤認識。申請復議和提起訴訟是保障被征收人權利的法律途徑,與暴力抗爭拆遷等錯誤維權方式相比,申請復議是國家鼓勵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可以強拆,對于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期間,不停止對行政行為的執行。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執行:(一)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認為該行政行為的執行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當事人對停止執行或者不停止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法律分析:不是復議起訴了就不好再跟拆遷方談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申請復議和提起訴訟是法律賦予被征收人合法的維權途徑,對比越級上訪,暴力抗拆等錯誤維權方式,申請復議和提起訴訟是國家鼓勵的維權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復議起訴了是不是就不好再跟拆遷方談了呢
●復議后再起訴
●復議期間提起訴訟
●復議期間起訴能終止嗎
●復議后提起訴訟的被告是誰
●復議后起訴期限
●復議之后再起訴原行政行為的時效
●復議后再起訴
●復議 起訴
●復議后再起訴的期限
●起訴了是不是就不好再跟拆遷方談了?,不服強制拆遷可以起訴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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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律-復議起訴了是不是就不好再跟拆遷方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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