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強拆利息的賠償,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關于強拆利息的賠償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關于強拆利息的賠償案例●關于強拆利息的賠償標準●違法強拆國家賠償利息賠償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一個整體概念,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兩部分。一般債務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書中,根據實體法規定(如合同法)所確定的利息。例如:一份判決確定,債務人應支付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按雙方合同約定的日萬分之五的利率計算的利息。那么,在本案中,按照日萬分之五計算的利息就是一般債務利息。應當說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金錢給付案件都有一般債務利息,侵權損害賠償等案件通常就沒有支付一般債務利息的內容。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是指在強制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因遲延履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而應多支付的利息。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采用單獨的計算方法,與一般債務利息的計算沒有關系。通俗地講,就是兩者“各算各的,互不影響”。具體而言,計算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基數、起止時間、利率等計算;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根據本解釋規定的方法計算。
首先,查看你們之間簽訂的合同,依照合同的約定辦理;其次,如果合同沒有約定,但約定有付款期限,自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拆遷辦即已構成違約。因違約所造成你的損失,如拆遷款利息等,你可以向拆遷辦主張賠償,利息應當歸屬于你。如合同約定你應當先履行義務,如騰空等,而未履行的,拆遷辦可以行使合同的先履行抗辯權,你主張的賠償(如利息等)將可能得不到支持。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第一百零七條楊律師希望的我解答,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有需要,你可以追問。
一、住宅房屋被拆除的,可以按被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積重置價格結合新舊程度獲得補償。二、私有住房,房主除了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重置價格結合新舊程度獲拆遷補償外,還可以依據被拆房屋所在區、縣的區位要求獲得地級補償。出租的私有住房,按國家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房屋使用人不獲補償。不按國家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房屋使用人可以根據拆遷房屋原建筑面積結合所在區的當時普通商品房價格折算,扣除給房主的拆遷補償后,其余額作為補償。三、如果是不成套的住房,可以根據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積換算為成套住房的建筑面積后,要求拆遷補償。四、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國家建設征用而被拆除的,如果被拆除房屋原人均建筑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在人均建筑面積3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原建筑面積重置造價結合新舊程度以及區位地級獲得補償,超出人均建筑面積30平方米以外部分,只能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原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新舊程度以及區位地級價款的20%獲得拆遷補償。五、長期居住自建房屋,并且在拆遷范圍內、外均無正式住房的,可以要求適當補償。六、住房困難戶,只要經過認定的,就可以按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積6平方米計算拆遷補償。七、非住宅房屋被拆除的,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按市場評估價格計算。如因重點工程拆除,則按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來執行。八、出租的非住宅房屋,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的,房主可以根據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新舊程度獲得拆遷補償,房屋使用者也可以根據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積的市場評估基礎上扣除房主所得部分的余額作為拆遷補償。不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只有房主獲得拆遷補償。九、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引起的經濟損失,被拆遷人可以根據被拆除房屋所在區位和使用性質,按一定標準,獲得一次性停業停產綜合補助費。十、未超過期限的臨時建筑,按照原建筑面積的建安造價結合剩余期限,可以要求補償。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就不能獲得拆遷補償。十一、因拆遷搬家,可以要求搬家補助費;如搬遷需占用工作時間的,單位應按公假處理,工資、獎金照發。十二、拆除公益事業的房屋,管理人有權要求按照原性質、原規模重建或者按市場評估價格給予補償,或者按規劃統籌安排。十三、被拆遷人要求房屋補償的,可以根據上述拆遷補償款與補償房屋的商品房價格與拆遷人結算差價。 (責任編輯:青島西海岸房產網):凡是注明文章來源于青島西海岸房產網,請網絡朋友轉載前聯系本站。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如果本文有侵犯您的權益請及時通知我們,我們會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同時,青島西海岸房產網致力于青島西海岸的房產網站。望采納
房屋的承租人能夠獲得的拆遷補償:1、解除租賃協議房屋拆遷時,如果承租人與房屋產權人達成協議,解除租賃合同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不再給與承租人補償。2、未解除租賃協議2.1產權置換重新訂立租賃合同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2.2承租人獲得費用2.2.1搬遷補助費:按照建筑面積或合作規定進行計算拆遷非住宅房屋的,搬遷補助費包括:(1)設備搬遷,安裝費用;(2)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2.2.2停產停業損失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00元至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用。3、救濟手段如果對拆遷方案不滿意,建議千萬不要簽訂拆遷安置協議,可以依法向房管局提出裁決申請。以上的內容只是參考,具體的還要你們自己協商為好。協商不成的話在找專業的拆遷律師為好,,北京的凱諾在拆遷方面還不錯,,只是個人推薦,你僅供參考就ok
河北省拆遷補償辦法依據:《河北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 在城市規劃區外的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在城市規劃區內征用集體土地,地上房屋等附著物的補償依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吳少博律師:在企業拆遷中,對中小企業來講一般能獲得六部分補償項目。一、土地使用權的區域補償價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質和使用年限等來算出區域補償價,說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權補償。那么土地使用權應該怎么補償呢?有這么幾種情況:(1)土地承包經營權。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關的土地所衍生出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就是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這可能是通過拍賣、一次性買斷等方式取得的。(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的方式。經過國有土地出讓取得的工業用地的資質,或者說通過劃撥取得,這都是納入土地使用權賠償范圍。但是租賃權現在還劃定在債權的范圍內,沒有劃歸物權的形式,所以租賃權是沒有土地使用權補償的。二、廠房重置成新價廠房重置成新價就是廠房重置后再建起來需要多少錢,被拆遷房屋拆遷時幾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問題。實踐中出現的客觀狀態有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物,只要滿足正規廠房的固定形態都應該按照房屋來計算。實踐中由于房屋的結構、寬度、高度都不一樣,補償價格也不一樣。有一些廠房使用磚木結構臨時搭建的,可能不滿足四面都有墻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原則上也應該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價標準來計算。基本上有一種廠房外在固體屬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廠房重置成新價來補償。三、停產停業損失費因為拆遷造成企業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費用。一般情況下要滿足有營業執照、納稅登記、納稅記錄、實際經營的行為等等這些才能滿足一個正常的企業廠房進行生產經營的條件,這樣才能獲得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費。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實踐中有很多企業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這是不行的,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滿足合法的經營主體。停產停業損失應該滿足哪些補償呢?(1)預期利益損失,一年可產生的預期利潤是一百萬,拆遷造成經營中斷,造成三年的停產停業損失,這樣有可能要賠償三年的損失。(2)違約的損失,企業和客戶簽訂了一百萬的合同,由于拆遷不能按時供貨,一百萬的違約成本是五萬塊,要補償企業的違約損失。(3)財務成本,向銀行貸款一百萬,每年付財務成本利息,現在由于經營斷了,財務成本是累計增加的,所以財務成本也要納入停產停業損失中。這些是可能遭受的損失。還有很多人會問道的人員安置遣散費,我們要糾正一下,人員安置遣散費只出現在國營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當中,一般中小企業和私營企業都沒有,基本含在停產停業損失之列了。四、裝修附屬物對現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動的,是按照重置費來算。實踐中一個水泵、變壓器、機器設備都納入到裝修附屬物范圍內。五、機器設備機器設備分為可移動和不可移動的,不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跟房屋一樣要有重置成新價,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補償的是搬遷費。六、搬遷費用就是可移動的所e69da5e887aa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3363463有附屬設施設備等要給予的搬遷費用。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
拆遷安置補償款可以寫欠條,自建房屋不一定屬于違建。如果有合法的審批手續就不屬于違建,在書寫欠條時需要注意一下內容:第一,債務人和債權人的雙方身份信息;第二,欠款的數額,用途;第三,是否給付利息;第四,是否約定還款日期;第五,債務人簽字確認;第六,書寫欠條的時間。
根據買房協議向對方主張變更登記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第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處理中應注意問題基于無效合同的基本原理,考慮到建設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處理中,應注意以下一些問題。(一)在建設工程案件的審理中,應牢牢把握工程質量是否合格這根主線。工程質量是承、發包人共同的生命線,它關系到社會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規或者部頒規章都作出了許多具體規定,這些規定的核心都是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在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時,應牢牢把握工程質量這根主線,以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作為支付工程價款的前提條件。只要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就可以要求參照合同中的價格條款主張權利,而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二)法釋[2004]14號第二條之規定確立的原則是施工合同無效時折價補償原則,而不是無效合同按有效處理原則。雖然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即具備了法定的交付使用條件,發包人應當支付工程款。法釋[2004]14號第二條確定的“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原則,是按照當前建筑市場供需關系的實際情況所確定,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平衡了合同各方當事人的利益,且避免當事人通過鑒定確定工程價款,擴大訴訟成本。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折價補償原則,與《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并不矛盾,而是在處理無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具體體現了《合同法》規定的無效處理原則。[1](三)按照法釋[2004]14號第二條規定,發包人是否有權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法釋[2004]14號第二條規定了承包人可以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相反,發包人是否也有權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呢?回答是肯定的。一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對方為發包人與承包人,既然承包人可以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根據權利對等原則,發包人理所當然也應享有此權利。二是從法釋[2004]14號第二條規定的目的和文義內容來看,并沒有排斥、否定發包人的適用問題。(四)當事人不得請求繼續履行無效的施工合同。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合同內容對雙方當事人失去法律拘束力,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繼續履行無效的施工合同,應予駁回。(五)當事人不得請求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將導致合同自始無效。該合同對當事人不再具有任何約束力,自然也包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由于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理解有偏差或法律水平較低,此種情形下,人民法院有告知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的義務。司法實踐中,可能也存在當事人堅持訴訟請求而不愿意變更的情況,此時人民法院可直接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六)當事人不得基于法釋[2004]14號第二十條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法釋[2004]14號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該條是發包人逾期不答復也不結算所承擔的法律后果,前提是施工合同為有效。當合同無效時,當事人不得依據此規定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七)施工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是“三無”工程或被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筑工程價款的結算。什么是違法建筑,或者說是違章建筑?違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內容建設的房屋及建筑物為違法建筑。所謂“三無”工程,指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未取得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未辦理報建手續的工程。對于這樣的工程,如果發包人和承包人簽訂了施工合同,其效力如何?正式公布的法釋[2004]14號未作明確規定。認為合同應當有效的理由是:房屋建設者違反《城鄉規劃法》等公法的規定,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接受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其私法行為效力不受違反公法影響。《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我們認為應認定無效。一是2002年8月《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暫行意見》第十條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無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無取得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無辦理報建手續的‘三無’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應確認無效;但在審理期間已補辦手續的,應確認合同有效。” 二是違章建筑具有違法性。具體體現在:①違法建筑違反了《城鄉規劃法》規定。②《城鄉規劃法》對此作出的規定是強制的規定,是有關合同效力性的規定。三是國家對違法建筑持否定性評價,是因為違法建筑損害了國家利益,規避了國家對規劃體系、建筑產品質量、房地產交易市場等系列行為的監管,使得違法建筑在現行體制以外生存,直接危及社會的公共安全,直接危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故,違法建筑直接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并不是在當事人私權范疇內就能解決的問題,人民法院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者,應當旗幟鮮明地認定就違法建筑訂立的合同無效。[2]四是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決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必然受建設審批手續的影響。建設工程具有不可移轉、投資大、對周圍環境影響大、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特點,這些特點也決定了國家對建設工程從建設審批手續上必須作出嚴格規定和要求,否則有損公共利益。五是由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未取得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工程,無法進行竣工驗收和備案,也就無法申領到相關權屬證書。故該類合同應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認定為無效合同。因違法建筑或“三無”工程嚴重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這樣的建設工程無論工程質量是否合格,都不作為支付工程價款的依據,均應立即拆除和返還所支付的工程款。發包人或承包人的損失,是發包人的過錯,發包人對自己的損失自負,同時應賠償承包人的施工中支付人工費、材料費等實際損失;是承包人的過錯,承包人對自己的損失自負,同時應賠償發包人材料費等實際損失。雙方都有過錯,按過錯大小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八)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工程質量保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仍應參照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價款。在支付了工程價款后,如何解決工程質量的保修問題?在正常情況下,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后,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問題,由承包人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予以修復。 我國實行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這也是《建筑法》確立的一項基本法律制度。對此,《建筑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建筑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則在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方面,對該項制度做出了更具體的規定。該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由此可見,保修期限的規定是強制性的規定。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合同關系不再存在,該合同對當事人不再具有任何拘束力。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承擔約定的保修責任,是不是承包人不承擔保修責任呢?顯然不是。承包人仍應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內承擔法定的保修責任。解決這個問題后,在履行保修責任的方式上,如果施工合同不是因為承包人沒有相應的資質而被確認無效的,則仍由承包人承擔質量瑕疵的維修義務。若施工合同是由于承包人沒有相應的資質而被確認無效的,則不能由承包人自己來承擔質量瑕疵的維修義務。可由承包人自行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隊伍,來替代承包人承擔質量瑕疵的維修義務,也可由發包人自行維修,修復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九)建設工程合同無效,承包人是否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合同無效而取得合法的工程款優先受償權不符合立法精神,《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語境是合同有效為前提。該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對于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法理定性,梁慧星教授指出:在立法過程中,《合同法》該條從設計、起草、討論、修改、審議直到通過,始終是法定抵押權。擔保物權中的抵押權、質權、保證以及附屬于主債權的利息等,都屬于主權利的從權利。既然工程款優先受償權作為一種擔保物權,是從主權利派生出來的,即對主債權工程款具有依附性,主權利無效從權利也無效。作為約定主債權的擔保物權的工程款優先受償權亦當然無效。江蘇省高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條規定:承包人將建設工程價款債權轉讓的,建設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隨之轉讓。該規定的法理也是基于保證債權作為從權利將隨主債權的轉移而轉移的制度。 我國《擔保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可見,主合同即施工合同無效的情況下,而支持承包人或實際施工人主張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有違法律精神。故,建設工程合同無效,承包人或實際施工人主張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人民法院不應支持。(十)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轉化。根據法釋[2004]14號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有下列幾種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2) 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3)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4)承包單位將工程進行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而法釋[2004]14號第五條規定: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不予支持。由此可見,根據法釋[2004]14號規定合同效力可以轉化的情形只有“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而簽訂的合同”這一種。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在效力轉化的時間點上應為“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即只有承包人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才能發生合同效力的轉化。
●關于強拆利息的賠償規定
●關于強拆利息的賠償標準
●違法強拆國家賠償利息賠償嗎
●關于強拆利息的賠償案例
●違法強拆后造成的利息怎樣計算
●強拆費用
●強拆賠償的十大案例
●關于強拆利息的賠償標準
●強拆費用由誰承擔的依據
●2021年強拆賠償
●拆遷補償欠款賠付利息,拆遷補償款一直未付可以要求補償利息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征收房屋十年后拆遷是否補償,房子被拆十年了還沒有結算還有利息嗎: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房屋拆遷利息補償,拆遷補償款一直未付可以要求補償利息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海門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江蘇海門拆遷補償款有利息嗎多少: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拆遷補償貸款利息 暫行辦法,拆遷補償協議可以貸款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算建設利息要扣征地拆遷嗎,糾紛拆遷款未發放計利息嗎:今日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拆遷補償讓你去銀行貸款幫還利息,拆遷補償款發放到哪個銀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簽了協議,征收機關延遲付補償款,能要利息不?法院:支持!,訴請征地補償款的利息怎么計算: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農村移民搬遷政策 法律問題,民法典借錢可以不還利息的情形有哪些: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利息收入不是現金的話要交稅嗎,利息收入要交稅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98年,村委會向本人借了4萬多元,利率1.5?,98年村委會借款利率5%,應支付多少利息?: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款存銀行的利息要交稅嗎,企業拆遷款利息收入需要繳稅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搬遷期間 利息收入,企業拆遷款利息收入需要繳稅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簽了協議,征收機關延遲付補償款,能要利息不?法院:支持!,訴請征地補償款的利息怎么計算: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二分利息法院起訴能贏么,法院判決二分利息一直生效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棚改拆遷款等回遷中的三年利息怎么算?,拆遷超過三年過渡費怎樣算: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簽了協議,征收機關延遲付補償款,能要利息不?法院:支持!,訴請征地補償款的利息怎么計算: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二分利息法院起訴能贏么,法院判決二分利息一直生效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款買安置房的錢有利息么?拆遷買安置房折扣多少: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來源:臨律-關于強拆利息的賠償,關于強拆利息的賠償規定
投稿:嚴睿鵬
內容審核:黎雪雁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