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依據原則與幅度,江西省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依據原則與幅度 2020年3月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
2020年3月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0〕9號)(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我省新一輪的征地補償標準即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該文件的出臺,將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地管理,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政策依據。為利于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現將《通知》解讀如下:
一、調整依據
江西省2019年8月26日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09〕22號)規定:“每2~3年要對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調整”。據此,2019年6月11日,我廳正式向省政府報送請示,經同意,組織開展了全省新一輪征地補償標準即征地區片價制定工作。
二、調整方法與程序
這次調整,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規定和自然資源部要求,征地補償標準取消我省原有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并存方式,統一采取征地區片綜合地價。
有關征地區片價制定的技術程序方法依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制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53號)和原國土資源部《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測算指導性意見(暫行)》(國土資發〔2005〕144號文附件2)規定執行。
三、調整原則與幅度
(一)調整原則:遵循統籌兼顧、同地同價、調幅適中、橫向平衡、程序合法、平穩過渡等原則。
(二)地類修正系數調整:以水田為基準測算,其他地類的補償標準在水田的基準上設定相應系數確定,具體為:(1)耕地、園地、人工高產油茶園、養殖坑塘、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補償標準不低于測算標準的1.0;(2)林地、其他農用地不低于0.4;(3)未利用地不低于0.3。
較上一輪修正系數有較大調整。旱地、宅基地修正系數由上一輪的0.67上調為1.0,其他集體建設用地由0.35上調為1.0,林地、其他農用地修正系數由上一輪的0.35上調至0.4,未利用地修正系數由上一輪的0.2上調至0.3。
(三)調整幅度:水田調整幅度原則上控制在5%~10%之間。為縮小各縣(市、區)以及城市新區、開發區、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縣(市、區))之間差距,原補償標準較低者調幅在上述調整范圍內適當就高,較高者則適當就低。
四、調整過程
此次調整按前期準備、請示部署、縣級測算、省市審核平衡、公開聽證、市縣兩級政府確認、省級專家咨詢論證、征求省直有關部門意見、報省政府審定公布和報自然資源部備案等程序進行。
五、調整結果
(一)本輪征地補償標準調整覆蓋全省,涉及11個設區市、114個縣(市、區)。鑒于南昌市原灣里區行政區劃撤銷2019年12月才發文,行政管理到位尚需一定時間,為了便于當地征地實際工作,參照省內其他開發區和風景名勝區的做法,仍將其單列制定征地區片價,暫不按照新的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將其歸入南昌市新建區。
(二)從全省平均水平看,全省水田征地區片價平均水平為38993元/畝,較上一輪36014元/畝提高了2979元/畝,提高比例為8.27%。
(三)從各設區市平均水平看,水田補償標準從高到低排序分別是:南昌市、鷹潭市、九江市、景德鎮市、萍鄉市、宜春市、上饒市、新余市、贛州市、吉安市、撫州市。最高為南昌市(47644元/畝),最低為撫州市(37774元/畝)。
(四)從各縣(市、區)平均水平看,水田征地補償平均標準最高的是南昌市西湖區(252000元/畝);最低的是浮梁縣(35175元/畝)。
(五)從各征地區片水平看,最高為南昌市西湖區Ⅰ區片(252000元/畝),最低為吉安市新干縣Ⅵ區片(33100元/畝)。
六、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關于社保費用預存標準問題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經征詢省人社廳意見,我省將繼續執行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資金預存制度,具體仍按《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通知》(贛府字〔2015〕81號)規定的不低于6000元/畝標準提取。
(二)關于征地區片價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比例問題
按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制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要求,應確定征地區片價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比例。2020年1月中旬,我廳抽樣選取33個縣(市、區),通過實地及問卷調查的形式開展了相關調研,全省共收回81份調查表,絕大多數地區認為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1:1較為合理。據此,經省政府同意,將兩者構成比例定為1:1。
(三)關于收回國有農用地和未利用地轉用補償費和重點工程項目征地補償標準問題
涉及收回國有農林牧漁場的國有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補償標準,參照執行鄰近農村集體土地的征地區片價。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土地的補償費標準,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四)關于新老標準銜接問題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在2020年1月1日至本次區片綜合地價公布實施期間,各地報批用地征地補償標準按《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15〕第81號)規定執行的,按這次公布的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及時補齊差價。
江西省本次征地補償標準公布實施后,各地要針對新征地補償標準實施后可能發生的情況和問題,研究制訂工作預案,建立糾紛處理與協調機制,有效避免社會風險和矛盾,實現新老標準無縫銜接。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最新版已于2022年3月29日由江西省第十三屆人大第三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商鋪拆遷補償標準怎樣?江西省拆遷補償標準: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江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最新版已于2019年修正2022年繼續執行: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最新版已于2022年通過江西省第十三屆人大第三十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景德鎮市中心城區規劃區土地征收管理辦法》2022年最新版未調整將繼續沿用2019年版: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贛州市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公布了2019-2023年全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數量和進度以及改造標準: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財政廳、地方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在城市棚戶區改造中鼓勵貨幣化安置的實施辦法》鼓勵棚戶區改造實行貨幣化安置: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重點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優先考慮原地和就近安置: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爭議協調裁決辦法》最新版2022年暫未修訂將繼續沿用2007年版本: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撫州市城市規劃區建設用地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與農民公寓房安置管理辦法》確定了位于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技術導則(試行)》公布實施,規定了城鎮老舊小區基礎設施改造技術規范和標準: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農村危房改造特困人員補助2.2萬元以上,禁止使用補助資金進行與提升住房安全性無關的改造行為: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管理辦法》不得擠占、挪用、截留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2021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一般農戶每戶補助不低于2萬元: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鄉鎮政府要承擔起宅基地審批和管理職責: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弋陽縣土地征收補償辦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分宜縣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實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各鄉鎮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調整方案》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江西省《新余市城市規劃區內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調整方案》自2020年9月10日起施行: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內容審核:張小華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江西省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依據原則與幅度,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