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通知,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通知 (黔府辦發〔2011〕53號)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
(黔府辦發〔2011〕53號)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以下簡稱《條例》),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我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順利開展,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條例》的頒布實施,為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保障房屋被征收人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對于依法行政、體現社會公平、保持社會穩定、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大《條例》的宣傳貫徹力度,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條例》的內在要求,改進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機制,依法開展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把《條例》的各項制度、要求和措施落到實處,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
二、明確職責,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貴州省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條例》的要求,盡快確定本地房屋征收部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作,形成合力,依法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房管部門)負責指導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房屋征收部門具體負責組織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補償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與房屋征收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監察部門負責對參與房屋征收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工作;審計部門負責對補償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工作。
三、嚴格征收程序,規范征收行為
貴州省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條例》的規定確定征收項目和征收范圍,及時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舊城區改建項目納入市(州、地)、縣(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向社會公布征收補償方案,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特別是被征收人的意見,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條例》規定的舊城區改建項目,要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對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房屋征收部門或房屋征收部門委托的征收實施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實施征收。嚴禁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大力實施“陽光征收”,堅決查處房屋征收工作中的腐敗行為。征收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依法從事征收工作。各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征收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業務素質。
四、制定配套文件,落實相關政策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按照《條例》規定,抓緊研究制定優先給予符合住房保障條件被征收人住房保障、房地產評估機構選定、被征收人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辦法等配套文件,盡快按程序出臺。在省相關辦法出臺前,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條例》有關精神,調整相關政策,落實相關規定,切實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權益。同時,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條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辦法、搬遷費標準、臨時安置費標準等配套文件和措施并抓好落實。
五、加強規劃管理,開展房屋調查、認定和處理工作
貴州省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貴州省城鄉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于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的,應當要求被征收人到房屋登記部門進行登記,完善相關手續后給予補償;對認定為合法建筑但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條例》規定和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對認定為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六、公開征收信息,加強資金監管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組織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結構類型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并將調查結果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予以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項目、征收范圍、簽約期限、征收補償方案、協商選定房地產評估機構期限和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等事項。已經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定期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布分戶補償情況。
堅持“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凡被征收人沒有得到依法合理補償的,一律不得強迫被征收人搬遷。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確保征收補償資金按時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足額補償給被征收人,對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資金等違法行為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房屋征收部門既要充分尊重被征收人在選擇產權交換、貨幣補償等方面的意愿,但也不得遷就少數被征收人的無理要求。對于采取產權調換方式補償的,要提供房屋手續合法、符合國家強制性規范和各項技術要求、質量合格、價格合理、戶型合適、能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的房屋供被征收人選擇。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監管,維護被征收人合法權益。
七、繼續組織實施好尚未完成的城市房屋拆遷項目
根據《條例》規定,《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沿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房管部門)要加強對拆遷項目的監管,嚴格拆遷程序,規范拆遷行為,維護被拆遷群眾的合法權益。嚴禁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被拆遷人搬遷,嚴禁行政強制拆遷。必須強制拆遷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強制拆遷,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實施行政強制拆遷。
八、妥善處理矛盾糾紛,強化輿論導向
貴州省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端正城鄉建設的指導思想,妥善處理城市發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關系,嚴格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及時掌握和化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止矛盾積累和激化,積極探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避免因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引發非正常上訪。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房管部門)應當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協調相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積極化解城鎮房屋拆遷遺留問題。各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要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加強輿情分析和研判,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第一時間披露正確信息,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給予正面回應。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貴州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住房保障辦法(暫行)》2022年未做調整將繼續沿用2011年施行版本: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辦法(暫行)》2022年未做調整將繼續沿用2011年施行版本: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指導意見》2022年未做調整將繼續沿用2011年施行版本: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人2022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已于2020年調整完畢公布實施: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鼓勵有實力的房地產企業民間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貴陽市棚戶區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預征收工作指導意見》棚戶區改造需同意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和已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人數達到比例: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貴陽市棚戶區(危舊房)城中村改造項目管理辦法(試行)》2022年未做修訂將繼續沿用2014年施行版本: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貴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管理意見》70%以上被征收人認為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不合理應組織聽證: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貴陽市《關于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意見》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個人和政府共同承擔: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貴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助和獎勵辦法》已于2022年2月28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開陽縣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助和獎勵辦法(試行)》選擇產權調換置換房屋面積大于原住宅10平方米內不補款: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清鎮市棚戶區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預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辦法》于2022年5月23日開始公開征求意見: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棚戶區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預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辦法》已于2022年6月23日開始公開征求意見: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貴陽市棚戶區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預征收與補償工作暫行辦法》已于2021年4月15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遵義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法》2022年未做修訂將繼續沿用2018年施行版本: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遵義市違法建(構)筑物拆除實施管理辦法(試行)》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違法建(構)筑物的拆除工作: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六盤水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試行)》2022年未做修訂將繼續沿用2012年施行版本: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六盤水市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管控辦法》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屬于違法占地: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安順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規定(試行)》2022年未做修訂將繼續沿用2016年施行版本: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貴州省《安順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2022年未做修訂將繼續沿用2013年施行版本: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內容審核:范美華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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