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鄉市中心城區城中村(棚戶區)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2023年啟動10個城中村和7個棚戶區改造項目, 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鄉市中心城區城中村(棚戶區)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21—20
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鄉市中心城區城中村(棚戶區)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
新政辦〔2021〕18號
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新鄉市中心城區城中村(棚戶區)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已經2021年3月16日市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河南省新鄉市中心城區城中村(棚戶區)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
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是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推動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和品質提升,加快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為加快推進中心城區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工作,根據《新鄉市城市更新改造規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階段、貫徹新理念、融入新格局,圍繞建設“安全、整潔、有序、智能”城市,把推進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與改善居民住房條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存量資源統籌開發利用相結合,堅持規劃引領和政府主導,加快消化存量,嚴格控制增量,區分輕重緩急,穩步有序地對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較重、群眾要求迫切、集中連片規模大和對優化城市布局及重要基礎設施建設有重大影響的城中村(棚戶區)分批實施改造,切實改善人居環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質,加快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規劃引領。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既要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又要著眼于城市長遠發展、有序發展和均衡發展,要嚴格按照城市發展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結合城市更新改造規劃,統籌改造時序和規模,大力推進片區化、單元化改造。
(二)政府主導。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政策性強、公益性強,積極發揮政府在計劃引導、征收拆遷、補償安置、開發建設等方面的主導作用,不斷強化政策和資金支持;要嚴格按照“先安置后開發”要求,積極推進多元化安置,加快安置房建設進度,確保安置房與商品房同質同品。
(三)嚴格程序。城市發展已由過去大規模增量建設轉為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結構調整并重,城中村(棚戶區)是城市寶貴的土地存量資源,開發存量資源要有保有壓,堅持消化現有存量項目和推進新項目開發相結合,嚴格新增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審批程序,嚴禁未批先建、邊建邊批等一切形式的違法建設行為,確保群眾權益和社會大局穩定。
三、實施重點及目標
(一)實施重點。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不搞硬性指標計劃,成熟一個、啟動一個。嚴格老城區棚戶區改造范圍和標準,原則上不大拆大建,以老舊小區改造為主;創造條件推進城中村改造,處理好開發強度控制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村民拆遷安置和就業發展的關系。重點改造沿湖、沿河、沿渠、事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對優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有重大影響的生態城片區、高鐵片區、鐵西片區和大東區片區等重點區域。
(二)改造目標。
1.總體目標。建成區規劃區內,共有棚戶區124個,已完成改造和在建41個,三年內啟動26個;共有城中村77個,已完成和在建22個,三年內啟動27個。在前三年棚改攻堅的基礎上,分類推進43個在建城中村(棚戶區)項目建設,確保正常推進項目全部建成,問題樓盤項目全部化解。
2.年度目標。
(1)2021年。采取國有公司接盤、審計清盤、拓寬籌資渠道等措施,化解九龍華府、鳳凰名都、楊崗、東王村、煤田地質三隊等5個問題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加快東水東、西十里鋪、沈小營等3個城中村項目建設進度,確保項目建成、群眾返遷;啟動孫莊、聶莊、秦莊、上焦村、呂村、堡上、茹崗等10個城中村、9個棚戶區改造項目。
(2)2022年。加快推進九龍華府、鳳凰名都、煤田地質三隊等棚戶區和楊崗、東王村等城中村改造項目;啟動重點區域和老城區7個城中村、10個棚戶區改造項目。
(3)2023年。啟動重點區域和老城區10個城中村、7個棚戶區改造項目。
四、主要任務
(一)加快消化項目存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轄區政府作為棚改項目責任主體,要認真梳理所有棚改在建項目,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項目臺賬,緊盯施工進度,倒排建設工期,制定具體推進措施,確保問題樓盤全部化解、正常實施項目嚴格按合同約定推進,力爭2023年前在建項目全部交付入住。對已發批復函但未實施或無實質性進展的項目,一律收回按本文件確定的啟動條件實施;對正在實施且尚能正常推進的項目(進入收尾階段項目除外),由轄區政府與實施主體簽訂項目變更協議,重新約定改造竣工時間,加快改造進度,對仍不能滿足合同約定要求的,由轄區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立即進行清盤處理。對已啟動但存在涉及改制企業用地、教育用地或土地儲備用地、因資金平衡申請調整規劃、企業內部股權糾紛、拆遷難度較大和征收補償資金短缺以及新型農村社區等多種政策性問題,致使建設停滯或推進緩慢、居民長期無法回遷、引發系列社會問題的棚改項目,由轄區政府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一事一議原則,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議,報市政府專題研究,明確處理意見,徹底解決問題。
(二)嚴格項目啟動程序。按照“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從嚴控制批準新增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嚴禁轄區政府、鄉鎮(辦事處)、村委會及有關企業擅自以招商引資等名義引進企業介入開發改造。所有新項目或原批復函失效未啟動的老項目,啟動前由轄區政府先行提請市棚改辦召集資源規劃、園林綠化、市政道路等業務單位查看項目現場,確定項目四至范圍。范圍確定后,轄區政府要對擬改造地塊進行調查摸底,按照預征收程序征求被征收人意愿,并制訂征收預案、承諾征收時限,報請市政府棚改專題會進行可行性和必要性論證。通過論證的,轄區政府再與開發企業簽訂項目改造框架協議,明確征收完成時限、安置房建設開竣工時限、優先拆除涉及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用地等內容;未經論證的,非政府主導項目不得按《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鄉市非政府主導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項目申請流程的通知》(新政辦〔2018〕63號)啟動項目申請程序,資源規劃部門不予出具土地、規劃意見,住建部門不予同意轄區政府啟動評估程序。
(三)切實轉變改造方式。按照經營城市理念,以區域改造整合存量土地資源、以土地出讓保障改造資金、以片區開發提升宜居水平,堅持算大帳、算長遠帳,力求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改造項目的征收補償成本與土地出讓收益總體平衡;對確實難以達到收益平衡的,經市政府同意,也可實行多地塊綜合改造,原則上改造項目投入和收益在本轄區內平衡;確實難以實現自求平衡的,在全市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中整體收益分配中予以安排;仍不能實現總體平衡的,在全市土地整體收儲收益分配中予以安排。新啟動的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原則上以國有平臺公司承擔為主,優質大型民企市場化運作為輔,加快培育壯大市、區兩級國有投融資平臺,大力支持新鄉投資集團和有實力的區屬國有投融資平臺謀劃實施區域性改造項目,推動由市場化運作為主向國有平臺公司主導為主模式的轉變,充分發揮國有平臺公司爭取專項債券資金及其他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優勢,為項目多渠道籌資金。將2021—2023年計劃實施的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全部爭取納入省棚改臺賬,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
(四)嚴格市場準入條件。鼓勵知名度高、實力強、信譽好的國有和優質大型民營企業參與“兩改”項目開發,各轄區在引進開發企業時應先對其資金實力、開發業績、納稅情況、市場信譽等方面進行綜合實力評估審查。擬引進企業須在新鄉市域內沒有問題樓盤,且非國有企業須具有二級及以上房地產開發資質。在市棚改辦確定擬改造項目四至范圍后,開發企業需先向轄區政府繳存1000萬元征收啟動履約擔保金;在預征收程序啟動前10日內向政府指定監管賬戶足額繳存項目所需的征收補償資金(總額1億元以下的,足額繳納;1億元以上的,繳納1億);嚴格執行“先安置、后開發”的規定,所有安置房施工進度達到正負零前不得啟動開發區域建設,實行安置房建設和商品房預售聯動監管,商品房預售資金按規定納入監管賬號,防止產生新的問題樓盤。
(五)規范成本審查程序。征收安置成本評估是推進城中村(棚戶區)改造的關鍵環節。房屋征收及補償要嚴格按照《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鄉市中心城區棚戶區(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新政文〔2017〕173號)確定的原則和標準執行,嚴禁各轄區私下變通,擾亂房屋征收市場秩序。建立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召集,市住建、審計、資源規劃、財政等部門參加的評估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實行政府購買評估機構服務制度,由市征收主管部門從評估機構庫中隨機抽取三家評估機構,根據資質資信、服務承諾及報價確定一家評估機構,委托其對擬改造地塊的整體收益進行測算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評估報告報專家委員會鑒定并經聯席會議審查后生效。定期充實調整評估機構庫和鑒定專家庫,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評估不準確、權威性不高的評估機構和鑒定水平不高、不認真負責的專家及時予以調整。
(六)破解征收拆遷瓶頸。征收拆遷是影響城中村(棚戶區)改造的最大瓶頸。轄區政府要把加快征收拆遷作為推進項目的首要任務,通過強化宣傳發動、組織領導、服務指導、搬遷獎勵等有效措施,因項施策,選準突破口和切入點,加大拆遷力度,縮短拆遷周期,減少征收補償成本。切實加快項目征地拆遷進度。鼓勵轄區政府引進知名專業團隊,為推進依法征收、公平征收、陽光征收提供政策支持。市、區兩級法院加大對征收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據程序及時作出執行決定。積極推行房屋征收信息化系統,實現統一征收補償標準網上備案。大力推廣預征收程序,項目改造范圍內居民支持率達到90%比例的,啟動預征收程序,由區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簽訂預征收補償協議;在60日內簽約率達到90%的,發布征收公告,預征收補償協議轉為正式征收補償協議(較大項目的簽約時限由轄區結合實際確定,原則上可延長30天);如協議簽訂率未達到90%,項目不予啟動,且兩年內該區域不再考慮列入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計劃。積極推進城中村改造實物安置和貨幣化補償相結合,原則上每戶不超過三套安置房。
(七)開辟審批綠色通道。健全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開展重大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聯審聯批,建立綠色通道,實行容缺受理和容缺審查機制,明確拆遷、土地、規劃、建設等環節限時辦理和交叉推進要求,加快辦理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的規劃許可、土地供應、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對已取得確認函或列入省臺賬的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2018年12月1日前取得規劃意見、規劃條件或平面規劃方案經規委會研究通過的,原確定的容積率等規劃指標繼續有效。市資源規劃局要大力推進帶方案出讓方式供應安置區用地,積極推行平面方案和建筑方案同時報規委會審批制度,最大限度壓縮規劃審批時間;市財政局要加快土地出讓收入撥付進度,嚴禁拖延和擠占挪用;市住建局要大力推行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制度,確保項目早開工,同步介入質量安全監督,確保項目質量安全。
(八)強化合同履約監管。市資源規劃、住建部門和轄區政府要各司其職,健全項目實施階段的信用評估機制,重點對項目的出讓合同履行情況、開發進度、項目品質、工程質量、交付使用和社會穩定等方面開展評估,完善曝光懲戒機制,對履約能力差、社會反映大、項目推進慢或在開發建設、房屋銷售環節有嚴重違法行為的開發企業進行重點監控,列入“黑名單”,直至給予競買土地限制和資質處理等處罰。轄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強化措施嚴格控制項目建設周期,安置區建設從樁基施工到返遷入住不得超過48個月,逾期未竣工的堅決給予清盤收回等處理;清盤處理的,根據審計結果按同期貸款利率予以補償。對存量問題化解緩慢、增量問題不斷的轄區,實行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限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各區和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城中村(棚戶區)改造三年行動計劃指揮部,統籌協調推進全市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工作。強化市級棚改辦力量,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住建局、資源規劃局主要領導任第一副主任,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常務副主任,從市住建、資源規劃、財政等部門抽調人員,組建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工作專班,具體負責政策貫徹、綜合協調、聯審聯批、資金籌措、督導考核等工作。每月召開一次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工作例會、進行一次現場調研,通報棚改項目進展情況,研究解決項目推進中遇到的難點問題,研究論證新申報項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組織開展重大棚改項目聯審聯批。各區政府要按照上下對口、便于工作的原則,成立對應的工作機構,確保三年行動計劃落到實處。
(二)嚴格工作責任。各區作為城中村(棚戶區)改造的責任主體,實行黨政同責,對黨政主要負責人一并納入考核獎懲,黨委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項目、協調工作、督查進展;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定期召開例會研究解決問題;分管領導具體抓,全面推進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各項工作。各區要明確職能機構、完善工作機制,加快推進本轄區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市直有關單位要結合自身職責,著力破解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瓶頸問題,全力服務支持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工作。
(三)強化推進機制。對經批準實施改造的項目,實施臺賬管理,建立健全例會調度、現場督導、排名通報等工作機制。由市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辦公室牽頭,加強對各轄區項目推進、化解難題等工作的督促檢查,督查結果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市政府原則上每季度通報一次項目進展情況,對工作完成較好的轄區政府和責任人,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的轄區政府和責任人,予以警示、約談,直至項目限批處理。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未按時完成省市下達的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工作年度目標任務的,年終考核時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并按規定對有關責任領導進行問責。
(四)及時完善政策。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涉及矛盾多、觸動利益多,對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建立政策補充完善機制,特別是對涉及規劃、土地、補償安置等方面的共性問題和其他一些轄區無法解決的個性問題,市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辦公室要及時研究、快速決策,提請城中村(棚戶區)改造三年行動計劃指揮部出臺指導性意見或制定相關規定,為加快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提供政策支撐。
(五)注重輿論宣傳。要充分發揮新鄉電視臺、新鄉廣播電臺、新鄉日報、平原晚報及互聯網、手機微信等媒介的輿論引導作用,采取集中宣傳、開設專欄、專題報道、一線訪談等形式,全面宣傳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工作動態、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各區及有關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大現場宣傳力度,利用電子屏幕、設立宣傳點、入戶宣傳等形式,切實將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惠民政策宣傳到戶、解釋到位,為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攻堅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凡與此精神不一致的政策和規定,均以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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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劉偉濤律師
來源:臨律-河南省《新鄉市中心城區城中村(棚戶區)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2023年啟動10個城中村和7個棚戶區改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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